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於去(2022)年10月12日接受媒體專訪時,推說「廣設高中大學」不是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教改會)的建議,而是民間教改團體的口號。在〈致李遠哲之一:請誠意面對「廣設大學」的質疑〉一文中,我們已就「廣設大學」的部分有所評論,本文進一步就「廣設高中」的部分加以剖析。
查《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總諮議報告書)中的確不見「廣設高中大學」六字,但卻將「廣設大學」「類抄襲」成了「擴充容量」。至於「廣設高中」呢?《總諮議報告書》則將之改頭換面為「朝綜合高中發展」。
且先看看1994年「四一○教改聯盟」發起人黃武雄對「廣設高中」的說法。他在「教改會」主辦的「教改專題論壇」上說:「教育手段無法消弭人類社會的階級差距,我們能做的只是提高階級流動率,放寬進入菁英階級的門戶,例如廣設高中大學,使社經地位較低者的子女比起已往可以有較大的發展空間,……使他們在長大之前不致因其先天條件的不利而減少他們自由選擇教育型式(例如技職或大學)的機會。……為了廣設大學之後大家能有機會升大學,高中是必經之路,所以也要廣設高中。」[1]
李遠哲對高級中等教育發展問題也早有定見。他在同時期發表的〈有關臺灣教育改革的一些看法〉中,主張「進一步把職業教育的主力延後到高中畢業以後,讓目前大部分的高職改變為普通高中,似乎是一個解除國中生壓力比較好的做法。」[2]
黃與李當時論述的重點雖有不同,但均認為高職教育不利學生的發展,應該將高級職業學校改變為普通高級中學。
查1994年6月舉行的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的結論,在「高中教育方面」只見「改革中等學校多元學制,設立綜合高中、完全中學,……。」的模糊文字。但1996年12月發表的《總諮議報告書》,則將「朝綜合高中發展」列在【第三章 綜合建議‧第三節 暢通升學管道‧四、具體建議】的第一項,從而提出「1.……修訂現有法律,……合併為《學校教育法》,建立以綜合高中為主體的高級中等教育制度。」「2.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的學生人數與普通高中學生比例,宜逐年降低,……。」「4.應……積極進行綜合高中課程實驗。」「5.在中程方面,……推動各校綜合高中化。」「6.在長程方面,推行以綜合高中為主的學區制;高職成為少數且精緻的技藝高中,……。」[3]等建議。
所謂綜合高中(comprehensive high school),是指「提供包括基本學科、專業及實習學科課程,以輔導學生選修適性課程之學校。」[4]該型高中設想的是,兼開一般學術科目和技職專業科目,協助學生於高一進行統整試探,高二透過自由選課的機制試探分化,而在高三因著分化專精的大量選修科目,步入升學普大、科大或就業等發展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