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26)日就鳥嘴潭淨水廠環境影響說明書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鳥嘴潭淨水廠完工後將從鳥嘴潭人工湖取水,計劃提供21萬CMD的自來水供彰化縣全縣使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生態學會等環團亦有代表到場參與會議,訴求設置淨水廠以前,先將鳥嘴潭人工湖上游劃定為水質水量保護區,保護飲用水源潔淨,否則應停止環評。最後全案將在10月底前補正再審。
鳥嘴潭人工湖是由水利署提出的開發案,於2013年便通過環評,工程將在烏溪上游興建攔河堰取水,並引水到設置在烏溪南岸的人工湖蓄存;而鳥嘴潭淨水廠則是由台灣自來水公司(簡稱台水公司)規劃開發,將從人工湖導引原水,處理後供給下游公共用水。水利署表示,近期已將人工湖的工程發包。
台水公司稱此案係配合鳥嘴潭人工湖,目標是以彰化境內地面水源作為供水來源,來解決彰化地區長期超抽地下水、致使地層下陷嚴重的問題。
上游劃設保護區 台水:應屬水利署開發案範圍
對此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特別強調,作為彰化人確實不敢常喝地下水;但過去烏溪上游屢遭檢舉夜間偷排養豬廢水,倘若不先將鳥嘴潭人工湖、以及上游的烏溪攔河堰流域劃設為水質水量保護區,將來彰化人一樣會喝到受污染的飲用水。
台水公司總工程師李嘉榮回應,基於供應自來水的立場,也希望上游的水質清澈乾淨,但保護區的劃設範圍在上游,應屬水利署開發案的範圍。
除了環團外,尚有不少委員關切保護區的問題,如委員李錫堤則援引《自來水法》第11條,認為自來水保護區應該由水公司來發動的。委員王文誠也表示,劃設保護區會有助於重要的水源地免於不當的土地利用開發。
環委憂:淨水廠環境影響評估不夠全面
另外此案今天的另一討論重點,乃是環委們普遍認為台水公司在淨水廠未來取水前後,對環境的影響評估不夠全面。比如全案評估範疇並未納入導水管線的路線規劃、施工和營運維護;還有上游增加取水,下游大肚溪裸露的河床面積變多,揚塵可能造成中部更高的空污危害,對河口生態、當地農民灌溉品質的影響皆不容忽視。
委員王文誠更提到,台水公司雖表明這項開發案的目標,是藉由提供人工湖原水增加彰化縣的可用水,以減少超抽地下水與地層下陷的情形,然而台水公司對於「只要有供水就能解決地下水」的問題並未提供詳細說明。
此外也有委員認為,鳥嘴潭淨水廠與鳥嘴潭人工湖息息相關,不應該切割成兩案來談,全案經討論後決議補正再審,開發單位應補足有關導水管路線規劃、對下游河岸影響、是否劃定水質水量保護區、施工期間環境與生態監測、增加供水有助減抽地下水的佐證等事項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