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地下水超過10年 花費超過4.5億元
RCA公司從2008年開始整治地下水至今,已逾10年,花費超過4.5億元,因為無法如期完成整治,過去曾經三度展延整治期限。原先整治範圍只有RCA桃園廠,但2012年桃園市環保局在監督整治作業時,赫然發現RCA桃園廠場址外圍的地下水四氯乙烯也有超標。
陳世偉回憶,最初RCA公司矢口否認場址外的污染來自工廠內的地下水,環保署當時也費了一番功夫,才證實場址外地下水的污染與RCA廠的關聯。當RCA公司在2013年第二次提出整治時間延長時,既有場址外的污染區域才一同被納入整治計畫中。
環保署提供的資料中顯示,2018年6月的檢測中,既有場址內的51口監測井,以及場址外的28口監測井中,都各有一口井氯乙烯濃度超標,分別高出1.01倍、2.36倍。環保署在2016年核定了最近一次RCA公司提出的計畫變更,整治期限展延36個月,也就是說整治必須在明(2019)年的4月完成。
和當年相比污染超標的倍數已然大幅下降,不過現行土污法原則上以管制標準做為整治完成的基準,陳世偉表示,就算只是氯乙烯高出管制標準值一些些,也是沒有過,必須整治到管制標準以下才能解除列管。
RCA工傷協會專員:盼整治完成後可保留部分原廠,成立博物館
RCA案是台灣至今歷時最長、人數最多的賠償案件,從一審到三審在法律上有三大突破,包括有害物質與職病因果關係的認定、駁回RCA等公司的時效抗辯、揭穿公司面紗(母公司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這也成為將來的職業災害或環境公害訴訟的重要原則。
20多年來NGO組織、和許多名學者專家,在受害員工的努力不懈下,得以不停地組織、動員,世新社發所副教授陳信行說:「20年前外國企業以為在這裡製造污染,可以拍拍屁股就走,20年前我們也以為大家都只關心自己家裡的事,是受害員工多年來的堅持,我們和志工才能挖掘出許多不為人知的真相。」
對於關懷協會和工傷協會而言,RCA桃園廠整治完成後將會用作什麼用途,是另一個關注的焦點,原先工廠賣給宏億建設後,規劃建成大型購物中心,孰料後來爆發污染事件。而RCA工殤協會的專員劉念雲表示,每一季桃園市環保局的整治會議協會都有參加,期盼未來整治完成後可以保留部分原廠,成立一座博物館,紀錄RCA案一路走來拒絕被遺忘的聲音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