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財稅界而言,今年元旦開始,有一件劃時代又有特別意義的制度上路:全球最低公司稅率新規生效,這應該是史上首次幾近全球都同意、加入的稅制,雖然務實的看,制度仍有破口因此很難完全杜絕各種逃稅、避稅,但畢竟是邁開了第一步。
今年1月1日起,大部份已開發國家都開始實施「全球最低公司稅率」的新規,這些國家包括歐盟全體成員、英、澳洲、南韓、日本、加拿大和挪威等國家。對象是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的跨國公司,最低公司稅率訂為15%。這裡所謂的公司稅率是針對企業的獲利課的所得稅率,台灣稱為「營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針對公司盈餘課的稅)。
這個全球最低公司稅率是在2021年由美國財長葉倫提出,之後得到G7國家的支持,2021年7月在巴黎舉行的經合組織(OECD)談判中,得到130國的簽署協議支持而成形終而在今年生效上路。要實施這個稅制的目的非常明確:遏止跨國企業避稅的歪風,過去幾個全球著名的避稅港,如愛爾蘭(包括蘋果在內的許多跨國企業就把歐洲總部設於此)、盧森堡、荷蘭、瑞士和巴貝多等。
從40年前雷根上台後推動的資金與資本的自由化開始,許多國家越來越放鬆資本管制,美國在全球推銷的「華盛頓共識」,就施壓要各國放寬甚至取消資本管制、讓資金自由化,正面看是讓資金能尋找更有效益的地方與用途,負面看則是方便企業與富人節稅、避稅甚至逃稅。
在各種規避課稅的手法中,跨國企業運用最純熟、也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利潤移轉」(或稱為移轉訂價),文皺皺的講是「跨國企業集團內部將各種交易在不同地方或國家間進行價格訂定的過程,藉此達到最大化利潤的目的」。白話文講就是跨國企業的節稅或避稅手法。
例如蘋果以「正常方式」把iPhone賣到歐洲,獲利是50億美元,但蘋果可以讓這些銷售經過愛爾蘭「過水」再賣到其它高稅率國家:例如德法公司稅率都在25-30%,然後把大部份利潤都留在愛爾蘭,藉此享受愛爾蘭只有12%的低稅率,其它國家稅率高沒用,因為利潤都留在愛爾蘭,因此只抽得到少少的稅。換句話說,愛爾蘭吃肉其它國家喝湯,而蘋果藉此省下大筆的賦稅支出。
到底企業與富人的避稅讓各國政府損失多少稅收,沒有人可精確算出這個數據,估計每年大概至少在1000-2500億美元之間,還有單位估計損失達4000億美元。稅收與稅基的流失除了讓政府損失收入外,更嚴重的後遺症在造成貧富差距更形拉大。
不必懷疑,需要且又有能力進行海外避稅者,一定是富人、跨國大企業等,一般中產階級、中小企業較難亦無必要避稅,窮人就更不必說了。政府如果有更多稅收,可以投資更多在整體社會需要上、增加所得移轉金額與效果,讓一般民眾受惠並拉近貧富差距。因此包括美國的「肥咖條款」、歐盟的CRS((共同申報準則)規定、到全球最低公司稅率等,都是為了抓逃漏稅與減少避稅,因此對此應該是樂觀其成。
只是即使有了全球最低公司稅率制,仍難完全杜絕移轉訂價等各種避稅行為,一來「生命會找出自己的出路」,要避稅者也會找到出路,畢竟還是有一些免稅天堂未納入,只是避稅成本與難度會提高。二來、最重要的是中美兩大國尚未加入。雖然這個最低公司稅率是由美國提出,但因共和黨大力反對、無法得到國會同意而尚未加入,情況有點類似上世紀的國際聯盟。中國在提議階段是簽署加入,但至少尚未正式同意參加。全球2大經濟體未加入,必然有破口、效果一定打折扣。
OECD估計,這將使全球年度稅收提高至多2200億美元,這個數字或許過於樂觀了,不過,能邁出全球稅制合作的第一步力打斷過去40年各國在稅率上「競相逐底」的惡習,終究是可以肯定、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