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海域劃定為工業區成本暴增5億 達能wpd不願付帳,尋求經濟部翻案!

2018-09-2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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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d的開發海域四湖工業港,早在1991年被編定為離島工業區,因此租金成本暴增為5億多元,然而wpd認為該地根本還沒開發成工業區,因此收取這樣的費用相當不公平。(資料照,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公司網站)

wpd的開發海域四湖工業港,早在1991年被編定為離島工業區,因此租金成本暴增為5億多元,然而wpd認為該地根本還沒開發成工業區,因此收取這樣的費用相當不公平。(資料照,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公司網站)

今年離岸風電第一階段遴選大黑馬達德能源(wpd),選擇在36個潛力場址以外的雲林沿海投資,由於雲林沿海並未經過「政策環評」,投資風險較高,經濟部在wpd投資以前已事先警告,最近wpd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後,果然遭遇投資障礙,據了解,wpd開發海域早在1991年被編定為離島工業區,wpd除了必須取得工業局同意外,未來租金成本將暴增5億多元,由於wpd當初財務規劃時,根本沒有料到這一筆支出,目前正向經濟部尋求翻案,主張豁免台電2025年的40億元彰濱工業區電網建設的成本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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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離岸風場開發,牽涉到航道、國土規劃、環保等諸多議題,經濟部為了避免開發商遭遇投資障礙,早在2015年即篩選出可行性較高的36處離岸風電潛力場址,由於風場開發的風險較大,當時經濟部的新聞稿特別強調,離岸風電開發商雖然可以申請規劃36處潛力場址以外之區域,但仍應考量相關條件,並妥適評估其可行性,工業局亦多次重申,請開發商避開工業區及相關重要設施預定場址,「業者於提出申請前已切結知悉可能衍生之相關投資風險,爰本部已善盡告知義務,相關風險應由業者自行承擔。」

儘管經濟部方面已經事先「風險預告」,還是有業者踩到地雷,由wpd投資、趕在2020年併聯的允能,就是最好的例子。

雲林允能投資區域 1991年即編定為雲林離島工業區

國有財產署今年5月對外公告,海纜、海陸纜轉接處、板樁設置保護措施、微波通訊設備及陸纜等設施,若使用台電電網設備,所支付之使用土地償金,可以分10年平均攤繳。土地償金計算基準,以上岸點坐落土地當年期申報地價5%計算,考量桃園風電業者上岸點的土地公告地價,較彰雲地區較高,為了讓開發商土地取得成本能夠趨於一致,因此國產署同意個案申報地價,再與彰化沿海地區土地的公告地價比較,擇低計收償金,今年彰化縣公告彰化沿海地區地價為每平方公尺380元。

財政部這項政策,無非是希望降低離岸風電開發商土地取得成本。不過,這項優惠措施僅限於《國有財產法》所規定之國有土地(海域)。雲林允能投資的區域,早在1991年即已編定為雲林離島工業區。

20170314-德國綠能專題,德國不萊梅Bremen,工作船行駛過wpd風機製造商離岸風機風場海域。(顏麟宇攝)
雲林允能投資的離岸風場區域,早在1991年即已編定為工業區,而非《國有財產法》所規定之國有土地(海域),因此無法享有地價優惠。(資料照,顏麟宇攝)

租金每平方公尺高達1萬元 wpd主管不滿:四湖工業港根本還沒開發成工業區

wpd台灣公司主管表示,wpd當初規劃將四湖工業港海域納入規劃,主要原因是四湖工業港與離島工業區後續開發案,「已經遭到行政院擱置」,這個當初希望引進石化、鋼鐵業的離島工業區,隨著時空環境演變,已經沒有需要,因此才會向行政院能源辦公室方面主張,由wpd向工業局承租該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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