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麻煩的是,四湖工業港預定地,在內政部尚未解編以前,仍屬離島工業區,當初依據《獎勵投資條例》設立,《產創條例》立法後,離島工業區的土地租售,必須依據《產創條例》規定,每平方公尺單價接近1萬元。
工業局工業區組組長陸信雄表示,雲林離島工業區目前僅「暫停開發」,允能使用的土地,雖然不是開發完成的工業區,但因為已編列為工業區預定地,依據《產創條例》,wpd必須與工業局簽訂土地使用契約,租金費用必須依照離島工業區開發成本計算。
陸信雄表示,離岸風電開發商未來所使用的土地,99%都屬於國產署管轄,僅有少數土地,例如海纜上岸部分,會經過彰濱工業區崙尾區,必須按照工業區的土地租售方式計價,允能只是所有開發案中的少數案例。
不過,wpd台灣公司主管表示,四湖工業港預定地,根本還沒有開發成工業區,如果按照《產創條例》收取租金,對wpd來說太不公平,wpd目前仍然與工業局協商中。
wpd盼重新計算電網傳輸攤提費用 經濟部官員:不能總是挑肥揀瘦
由於允能在雲林的開發成本大增,wpd對於經濟部規劃10家風電業者,共同分攤上百億元的彰濱工業區離岸風電電網併聯費用,也有異議。據了解,wpd向能源局主張,該公司投資的3個風場,一個在桃園(麗威),一個在雲林,二個電纜上岸點都不在彰化,既然用不到相關設施,就不該負擔40億元的費用。
wpd主管解釋,wpd之所以建議能源局,重新計算電網傳輸攤提費用,主要係攤提的時間點與負擔比率,對wpd相對不公平,由於雲林允能必須趕在2020年完成併網,目前wpd與聯貸銀行團就未來2年的財務規劃,幾乎都已敲定,如今,這一筆電網分攤費用,必須在雙方簽訂售電合約時就要付清,屆時,銀行團的錢都還沒有撥款,就得繳這麼大一筆錢給台電,對wpd來說財務負擔太大。
「況且,台電彰濱工業區的電網建設,一是分7、8個工程款分期繳,卻要開發商把這麼大筆錢壓在那裡,並不公平」,wpd主管抱怨。
不過,經濟部官員認為,wpd不能總是挑肥揀瘦,該公司在桃園投資的麗威,承租桃園沿海國有地,按照彰化沿海地區地價為每平方公尺380元收取租金,已經是佔到了便宜,「電網的開發成本,當初原本就講好由所有開發商共同分擔,如果wpd主張雲林的風場海纜上岸點,沒有使用到彰濱工業區的電網,難道能源局要針對每個風場場址,去計算不同的躉購費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