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貧富差距拉大不意外,政策錯誤不可取

2024-05-03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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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一直是台灣人重要的財富基礎,依照官方調查,最高級距家庭累積的財富已達5133萬元。(資料照/洪煜勛攝)

房地產一直是台灣人重要的財富基礎,依照官方調查,最高級距家庭累積的財富已達5133萬元。(資料照/洪煜勛攝)

行政院主計總處周一公布一份有關民眾財富的統計報告,外界最關注的是貧富差距倍數達66.9倍。這個數字以趨勢而言,不意外;比較其它國家來看,也不算是嚴重,但難看的是其中有政策錯誤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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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這次公布2022年國富統計,同時新增2021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根據其資料,全台平均家庭財富為1638萬元,中位數為 894萬元;如果把全國家庭財富由低至高分為5等分,第1分位組(最低20%家庭)平均每戶擁有財富為77萬元;第5分位組(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戶5133萬元,最高與最低組的差距倍數就是66.9倍。

而上次公布的類似的數據是「1991年國富調查統計」,當年平均每戶家庭財富526萬元,最高級距家庭財富1306萬元,最高與最低組差距倍數16.8倍,時隔30多年跳升為66.9倍。

這個差距到底算大還「可接受」、甚至算是差距小,可能見仁見智、依不同比較方式與標準而有不一樣的答案與感覺,不過,貧富差距持續擴大中殆無疑義。

觀察貧富差距大小的數據與方式有幾種,國內最常用、也可以說是國際較通用的是根據家庭所得五等分,最高與最低所得級距的差距倍數,同時也可用吉尼係數觀察,至於這個家庭所得的來源則是官方的抽樣調查(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此名,也可以用個人而非家戶為單位,同樣以五等分方式計算所得差距。

另一種計算方式則是學者以財政部財稅中心的資料,以20等分計算最高與最低級距的所得差距倍數,2020年的數字已高達149倍。這個數字較高屬合理,因為比較的所得級距分更細;而其引用的是報稅的資料,優點是比抽樣調查再推估的數據「更堅實有據」,缺點則是非報稅的收入都看不到而可能有偏差,且其比較方式也較難作國際比較。

至於這次根據國富調查統計作的貧富差距倍數,則又有所不同。不論是以家庭收支五等分、或以報稅資料20等分計算出的貧富差距,其基礎都只建立在1個年度的所得上(一定時間內的流量數字),白話文講就是比較每個人或每個家庭該年賺多賺少。但財富是累積性的,其比較就是某一個時間點、個人或家庭的財富多寡(持續累積得到的存量數字)。

因此同樣是以5等分來比較,以財富為比較基準的貧富差距倍數,必然遠高於所得基準的比較,原因就是財富會不斷累積、增加;以談貧富差距著名、著有「21世紀資本論」的法國經濟學家皮凱帝言簡意賅的說:錢賺錢遠比勞力賺錢快。

所以一般窮人或中產階級靠薪資賺錢,富人靠投資賺錢,越是金字塔尖端的富人,其所得中來自投資與資本利得的比重越高。同樣的是富人原本就擁有更多財富可錢滾錢,因此賺得更多。「神奇的複利效果」也會在此顯現,多年下來,高財富)組與低財富組的差距倍數就會越拉越大。

至於這個所得(或財富)所表徵的貧富差距是否已過鉅,答案也會因人而異;拿其它國家比較,大體上台灣的所得與財富分配仍算是「相對較平均」的國家,財富的差距亦如是,表現算是不錯。

但如果是「自我比較」,則毫無例外的是貧富差距持續擴大中,原因除了產業與經濟趨勢中,「贏者全拿」、「馬太效應」情況越來越普遍、越來越嚴重外,錯誤的政策也是一股「助力」;這幾年台灣所得差距在「穩定的擴大中」,主因就是蔡政府的稅改,這個由股市大戶們「推動」的稅改是以大幅降低股東利得稅為出發點,結果當然是惡化了所得差距,這是一個不該犯的「低級錯誤」。

由於產業發展與趨勢都不利於所得分配,近十多年來,政府的移轉支出對拉低差距的貢獻,也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要,其影響可以到1.5倍以上:例如不計政府移轉時,所得差距倍數高達7.63倍,加上政府移轉後降到6.15倍。

台灣在疫情後,產業與發展不平衡的現象日形嚴重惡化,高科技(特別是半導體)幾乎一枝獨秀、薪資高貴,其它產業(特別是服務業)低薪依舊到「吃土」,政府在看貧富差距數字時,別盡拿國際數字來自我感覺良好說「台灣分配平均」,多看庶民真正的生活、差距,多一點政策支援才是正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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