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0在即,立法院戰鼓頻仍為了國會改革方案,首要之急就是總統如何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朝野攻防中,「違憲」成為關鍵詞,「總統不受立法院監督」則成為民進黨團「防守」的怪招,第一,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不論總統答不答覆,如何答覆立委的建言,都沒有違憲的問題;第二,民主政治,官再大,沒有不受監督的道理,包括總統。
首先,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立法院每年集會時,「得聽取國情報告」;至於如何國情報告的程序則訂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既可以由立法院發動邀請,也可以由總統主動咨請,行使法也明定委員發言後,經總統同意可以再做補充報告;換言之,立法委員不論如何建言與答覆,都沒有違憲問題,頂多是符不符合職權行使法。
賴清德應以李登輝為師,有聽有答
以未修憲前,不論是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或憲法本文,均未明定總統要聽取國代的國是建言,但前總統李登輝做為自許為「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領導人,主動要求聽取國代建言,也主動應允綜合答覆,而且,不只一輪;他也從未要求國代建言時只能提出「國政相關」的建言,畢竟國大代表增額選舉後,來自地方基層的代表成為國大結構主力,難免「反映地方民意」,總統視情況可答可不答,或交行政機關研議;廢國大之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權,自然轉移到唯一國會─立法院。
就朝野協商初步達成的共識,白綠藍三黨分別以二席、九席、九席的發言比例和順序,一人六分鐘,藍白也接受「統問統答」,剩下的就是「統問統答」的細節,是三位一統?還是一黨一統?或者二十位立委發言完畢,再綜合答覆,這些可以取決於總統的臨場決定,也可以事前朝野協商。照這樣的議程安排,準總統賴清德不論要幾輪答覆,加上開場演說(國情報告),最多四到五個小時結案,進行順利的話,至多半天,用半天時間寫下修憲之後第一位進入立法院國情報告的總統,何樂而不為?
至於建言與答覆,算不算「詢答」?屬名詞之辯,不值得準總統和立委爭執。建言本身就是可詢可不詢,立委可以洋洋灑灑提供自己的國政藍圖供總統參考,也可以對準總統的國家路線疑之再疑,但疑的核心還是在期待準總統因此有調整的空間,換言之,疑也是建言的方式。賴清德立委出身,對立委問政天馬行空,當深有體會,不答未必沒想法,答則肯定有想法,答覆立委建言,也是一種對民意負責的誠意,就像李登輝,即使憲法未明定,他也寧答不避。做為少數總統,賴清德與其關在小樓(總統府)當總統,走進民意(國會)當然是領導力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