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統雄觀點:司法冤假錯,革命不可、維新不易

2024-08-26 07:00

? 人氣

錄音銷毀消失●北檢傳統不衰

A的律師本來說,A自己向檢察官自白犯罪,訴訟可能很困難,把A嚇到了。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但所謂某年某月甲日,A根本人在歐洲,有護照為證。

而某月乙日,A也沒有去汽車廠,最接近去的日期也差4個月。

L檢察官在沒有任何證據可顯示Z曾經受到傷害下,也沒有向汽車廠函查A是否在乙日修車,就直接認定Z的單向說詞。

A在第一次開庭時,氣憤難掩,直接揭露了L檢察官的不當行為。

但開庭的法官和蒞庭公訴檢察官,聽了以後,卻毫無訝異之色,似乎L檢察官這麼搞,是司空見慣之事。

由於沒有任何證據,拖拖拉拉幾年後,A終於無罪定讞。

過程中,A向北檢申請保全L檢察官開庭當日的錄音證據。在申請狀到達北檢的當日,A不放心,打電話詢問北檢署。接電話者回應,當日就是銷毀錄音帶日,並很熱心的答應去銷毀處看一看,數分鐘後回答,「剛好」銷毀了。

在高虹安另一助理費案中,對同案被告有利的一段錄音也「剛好」消失了。雖然已過近30年,北檢「錄音剛好消失」的現象歷久不衰。

當事人身在歐洲●法官認可同時出現在臺北

A也對Z提起「誣告」的訴訟。由於證據俱在,第一審獲勝。

但到二審,由檢察官轉任的傳奇X律師本人出場了。他曾以承攬臺灣史上最大犯罪集團之辯護而著名。該律師到庭不作辯論,而是向法官說:「被告是我的朋友,不會犯罪。」

這次A有申請並取得該錄音檔,但顯然沒什麼作用。判決下來,法官竟然完全剪貼X律師訴狀,連語氣也照抄,判Z逆轉勝。

再到三審,A方強烈要求法院說明,Z告訴A在甲日傷害,且是寫在記事本上,但該日A人在歐洲,Z為何不是誣告?

三審的判決竟然是「不能認虛構」,而判Z無罪定讞。

該法官完全不解釋,一個人為何同時可以出現在臺北和歐洲?也不說明為何汽車廠可以有修復而無記錄?自認是上帝,可逆轉時空,比科幻小說還科幻!還有7名最高法院法官,在這份「上帝神蹟」上簽名!

A向法扶的陳情書中提到,在近10年間,吃不好、睡不著,晚上驚醒,看見鏡中自己因憤怒而扭曲的臉,已不認識自己。

我感覺過於離譜,詢問多位公益律師,都表示愛莫能助。其中一位具全國知名度的W律師只說:「誣告罪非常難以成立」。

老K老經驗●清濁互動水很深

只有被尊稱為老K的律師講得明白:A先生不應該傷痛,而要覺得幸運!

那些檢察官、律師、法官敢這樣做,就是有更大的政治力量。他們有能力趕盡殺絕,卻不會浪費在這種小案上,只是嚇A先生一下。

誣告一審判A先生勝,還是給足L檢察官和X律師面子,雖然乙日有沒有去汽車廠,和有沒有傷害行為,在邏輯上完全沒有關係,法院還是按照X所要求,將函查是否乙日有去,擴張為包括前後1日、再擴張為前後3日、最後又擴張為前後1星期,結果沒有就是沒有。對完全無關的事一再調查,也是表態配合X與其背後勢力,避免反撲。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