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為了在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要求各部會加強減碳力度並向總統府提交綜合報告,而提議在國家公園轄內下建物屋頂種電的計畫,卻引發疑慮。即使內政部宣稱,規劃內容僅限於國家公園各管理處的辦公室及遊客中心、廳舍屋頂、停車場,並非是外傳所謂在園區內大規模「種電」,但在野立委皆質疑此舉等同於破壞周邊生態景觀,也擔心廢棄光電板回收時對大自然造成汙染。且內政部雖表示將會參考美國的大峽谷國家公園、黃石國家公園為經驗,但那都是光禿禿的峽谷岩層或火山口地形,跟台灣這種完全深山密林的環境比簡直差十萬八千里。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更是酸道,對照此時的國土計畫法實施內容,南投國土發展形同判了死刑,而內政部卻能在國家公園到處架設太陽能板,影響周遭溫度及生態,在兩相對照之下,只許國家破壞生態大肆種電,卻嚴格限制民用土地的規劃發展,這如同台灣版的「土地種姓」制度一樣。
最近國外幾則報導讓人省思,韓國近期頻頻發生電動車起火事件,其中最引起關注的,是8月份的首爾仁川市有一輛停在社區地下室賓士電動車,在並「沒有充電」的情況下自燃爆炸,不僅引發嚴重火災,造成大樓內近140多輛汽車損毀,使23人受傷送醫,也點燃了南韓消費者對於電動車的憂心。南韓政府並火速推出政策實施「共同住宅管理規約準則」,建議電量超過90%的電動車不得進入地下停車場,以降低電池過熱的風險,並規定大樓需加裝緊急噴水系統等消防設施;同時公家機關充電樁也推行「限制充電量80%」。這事件的波及連台灣也導致受影響,有些社區住戶開始出現「地下室禁停令」告示。
電動車起火事件是起始於近期的電動車產業盛行,在熱賣風潮下所開始出現的一種新型態火災,發生的原因多半是電池過熱或是車體電路損害所引起的短路失火。這種新型火災極難撲滅,電動車內鋰電池一旦起火燃燒,會釋放出大量有害金屬物質和氫氣,並在高溫狀態下引發更大規模的熱循環反應,且死灰復燃機率比燃油車還高,一旦起火,由於火勢不容易撲滅,火勢會持續蔓延到整台燒完為止。日前在英國有一起電動車的起火案件,就花了3小時和近50,000公升的水才將火熄滅。目前世界各國對於電動車的起火案件已開始備受重視,責令國內消防單位開始加強相關防制演練及政令方面宣導。但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對於消防隊員而言,最令人頭痛的其實不只是電動車失火而已,日益增加的光電火災事件也是現今一大隱憂。
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同研究報告,日本方面曾做過相關的統計調查,其2009年至2013年日本國內的133件太陽能光電災害事故中,以光電火災的警報件數為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