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拜登的選戰還怎麼打?終於,拜登在7月21日宣布退選,並宣布支持副總統賀錦麗參選。雖然在八月底的美國民主黨芝加哥全國大會(DNC)讓拜登成為第一晚的壓軸演講嘉賓,會議現場也一片「Thank You Joe」的歡呼聲,讓他享受了落幕的榮耀。但這無法改變,拜登被本黨大老、大金主、和親自由派媒體聯手逼宮,最終黯然退選這個事實。
第一,在幾十年前,民主黨的初選不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各州進行的初選,而是在全國代表大會上,參選人在現場競選,由來自各州和全國的代表現場投票選出候選人。這種形式下,誰能贏得選舉,幾乎完全由黨內磋商和黨內角力所決定。從1968年之後,民主黨進行了初選改革,確定初選程序「開放」給選民,總統參選人在各州巡迴選舉作為初選,把選民的聲音和選擇帶入全國代表大會的投票中。
在以後的改革中,選民的話語權越來越大。2016年及之前,由全國和各州黨要員組成的「超級代表」,還有約六分一的票數。之後,因應民主化的要求,「超級代表」的權力進一步被限制。在黨代表大會上,第一輪投票只能由各州初選產生的「承諾代表」(pledged delegate)進行投票。只有在無人過半的情況下,進入第二輪投票,超級代表才可以投票。
可見,越來越民主化,越來越讓選民決定誰是總統候選人,這是民主的進步,是歷史進程。
第二,在六月,拜登當時已勝出民主黨初選,只差八月份民主黨全國大會(DNC)最後確認初選結果。在總共3949張「代表票」(delegates)中,拜登獲得3905張,這些代表票都是「承諾代表票」(pledged delegate)的,即如無意外,這些代表必須在DNC大會中根據初選結果投票給拜登。
如果用大家比較熟悉的大選做類比,就是「選舉人」應該按照大選結果投票。稍有不同的是,大選時的選舉人是否綁定(binding)根據各州的法律而定,有的是綁定的,即必須按照結果投票;有的不綁定,但基於政治倫理也一般按結果投票。
相反,在民主黨初選,「承諾代表票」必須按照結果投票,連這個彈性也沒有。這比總統大選時,各州選舉產生的選舉人的綁定性更強。
因此,套用總統選舉的名詞,拜登當時已是「當選民主黨候選人」,民主黨全國大會上的確認程序,只是形式性和禮儀性的。
這好比2021年「一六國會山暴動」時,國會中正在進行的確認程序。川普當時對副總統彭斯施壓,認為確認程序是「實質性」的,不是禮儀性的,要彭斯「不確認總統選舉結果」。川普所作所為,就是完全違反民主程序和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