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真理」這詞需要澄清,才不至於害人

2025-01-2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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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科學革命」之後,基督教義、哲學及驗實明理之學,或由於同源的關係,都講「truth」,中文不明就裡一律譯為「真理」。其實三者的觀念大不相同。大致而言:基督教義講的是「基督和教會的本旨」(Veritas Christo et Ecclesiae);哲學講的是「符實的說法」;驗實明理之學講的是「從現象歸納而得的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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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問家艾德勒(Mortimer J. Adler)在《重大觀念索引》(The Syntopicon—An Index to the Great Ideas, 1952)中明寫「scientific spirit」(科學精神):實驗探究與實驗知識的整理。至於現代物理學家對物界的認識,在此且引魏茨澤克(Carl F. von Weizsäcker)的一句發人深省的名言:「天在人之前,人在理之先。」(Nature is earlier than man, but man is earlier than natural science.)這與宋明理學家的「天理」與「理在物先」之說大相逕庭。

愛因斯坦曾在1929年回答一位日本學者的問題,說得十分清楚:「甚至很難為『scientific truth』這一詞賦予精確的意義。『truth』這字的意義依情況而異,或指經驗之實(a fact of experience),或指算學之題(a mathematical proposition),或指科學之理(a scientific theory)。『religious truth』於我,一點都講不明白。」在他而言,任何理論都是人的發明,都從假設出發而推論;「假設」怎能得到「真理」?理論必因現象界的擴展而演化;用波柏(Karl R. Popper)的話,是「適者生存」。而實驗也並不能證明理論的正確,只能支持/贊成(corroboration)或否定它(falsification)。

各種宗教都愛說「真理」,並不足為奇,因為傳教的目的本就是要使人「相信」。但非宗教場合卻也到處可見「真理」,則是由於語言的誤用或亂用。例如相傳亞里斯多德有句名言:「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Plato is dear to me, but dearer still is truth.)其實「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當更符合本義。到了現代,我們似乎應該改口,提倡「吾愛吾師,吾更愛理。」

又例如,胡適在1921年7月《東方雜誌》的〈杜威先生與中國〉文中說「實驗是真理的唯一試金石。」宣揚杜威哲學。胡福明在1978年5月的《光明日報》上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成為當年鄧小平推行「改革開放」的重要憑據。但這兩位胡先生的話裡,若「真理」一詞改為「理論」,就好得多,而不致使人盲從。

現代中國,有一個揮之不去的「真理」在作祟,就是共產黨人把馬克斯主義(甚至炮製的所謂「馬列主義」)當「真理」。科學史讓我們看得清楚:所有物界的「理」都要經「溫故而知新」、「致廣大而盡精微」,而不斷演化;又凡「理」都是人思想的產物,當不可能有所謂「絕對客觀的真理」。任何一門學問都有其限定的範圍——連物理學與化學都各有說法,各擅勝場。因而,從一個地區發展出來的社會或政治的理論怎可能「放之四海而皆準」?

且作一總結。英文「truth」用在學問裡:在現象層次,不妨稱為「真相」或「實」;在理論層次,則宜稱為「符實的理」或「是」;在形而上的層次,則相當於儒家說的「道」,或柏拉圖說的「真」,或佛家說的「覺」(菩提道)、「究竟」,或道家說的「玄」。至於在宗教或政治裡妄用「真理」,都是自欺而欺人之譚;在此也不妨借用清朝戴震抨擊程朱理學的話來說,是「以理殺人」。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本文為,「你或有不知」系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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