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日表示,為幫助更多學生完成出國留學夢,104年4月1日已修法放寬申請貸款家庭年收入門檻,由家庭年收入新臺幣145萬元以下,放寬為家庭年收入為新臺幣200萬元以下之家庭子女可以申貸。
自民國93年8月開辦,「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並無年齡、名額及申請限制,開辦至今,已超過1萬716人申貸,碩士申貸人數7926人,博士申貸人數2790人。
教育部表示,只要在國內高中或大專校院畢業並出國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總額度為100萬元,讀博士學位者,貸款總額度為200萬元,而學制為15個月內完成的碩士課程,可以一次申請撥貸新臺幣100萬元。
就學期間不需償還貸款本金,只要償還利息,並按申請人家庭年收入不同,分為由教育部負擔全額利息、半額利息或留學生自行負擔全額利息等3種,留學貸款利率比一般信用貸款更低。
可直接向辦理留學貸款的銀行,包括台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等7家銀行送件申請。
更多教育部留學貸款資訊,可至教育部網頁之「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項下「主題專區」-「海外留學」-「留學貸款專區」瀏覽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