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交所公開資訊,檯面上的大型企業,包括永豐餘旗下的信誼基金會(持有永豐餘5.66%)、欣陸控股(大陸工程)的浩然基金會(持股10.63%)、士林紙業的萬海航運社福基金會(持股6.98%)、東南水泥的福康文教基金會(持股6.79%)、陳趙樹公益慈善基金會(持股5.84%),未來都將被迫賣股票。上述受影響之企業,多半為歷史較為悠久之企業。
政府捐贈的公辦財團法人也受害!
受到《財團法人法》衝擊的,並不限於民間財團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未來同樣也會受到衝擊。以交通部下轄的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航發會)為例,航發會目前持有華航股權比率高達34.13%,持有台灣高鐵股權比率達4.62%,未來在《財團法人法》上路後,該如何解套頗令人關切;其他可能受到影響的公辦財團法人,還包括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目前除了持有漢翔1.17%股權之外,還有持有其他軍方轉投資之事業,未來如何因應5%持股上限,也令人好奇。
另外,像財團法人中技社轉投資之中鼎工程,在《財團法人法》上路後,不僅中技社是否符合「公辦財團法人」之定義,經濟部方面迄今沒有明確表態,中技社持有中鼎工程7.97%,未來恐怕也得降到5%。
律師批:國家可「溯及既往」迫財團法人賣股票?
理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坪日前在《風傳媒》投書指出,《財團法人法》上路後,財團法人持有單一公司逾5%部分,必須於該施行後1年內補正,情形特殊者,雖可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補正期間,但屆期未完成補正者,主管機關即可廢止財團法人的設立許可。由於許多財團法人在早年低利率環境下,必須依賴穩健且正派經營的公司股票相關收入,才能支應人事成本及舉辦活動的費用,「新法實施後,許多財團法人的財務都會受到極大的衝擊和影響。」
劉昌坪批評,《財團法人法》除了極少數的例外情形,包括第19條「財團法人控股條款」在內,明年上路後,都會發生「無限期溯及既往」的法律規制效力,當初在立法理由中,毫不區分股票是否屬於公開發行上市櫃,在此之前,相關部會原本規定之比率,有些訂在2分之1、3分之1,未來驟降為「5%」,光是在執行面上就會衍生出許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