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也是大學法修正的重要精神。早在一九九四年以前,國立大學校長係政府直接派任;一九九四年到二00五年修法之後,由學校組遴委會選出二到三人報部圈選;二00五年之後再修法,學校遴選一人報部聘任,教育部不再有圈選權,原因很簡單,政治化的惡質選風侵入校園,政治正確的選擇壓到大學自治,最高票的人選往往送到教育部之後落選,不能不遺憾的說,此一爭議正是在民進黨第一次執政的扁政府發生,最後修法讓教育部派代表參與學校遴選,選出一人直接報部,當時的教育部長杜正勝說得十分清楚「:以後學校的遴選委員會,要完全負起責任,教育部完全尊重學校的決定,以後會權責分明。」
葉俊榮反覆著眼於「制度」,大學校長遴選制度是否出了問題?記者會中他直言,不只台大,而是「好多大學」都發生爭議,此言不虛,台大和陽明是屬於教育部從頭就參與的遴選(有三席教育部代表為遴委),其他私校校長遴選爭議比台大、陽明更嚴重,甚至鬧雙包,重點是,制度檢討能不能溯及已當選的校長?如果可以,那就得一起溯及,比方說陽明也得重新遴選;從法治原則而言,當然是不能溯及既往,不論大學校長遴選要怎麼改,教育部要不要重新把權力(政治)的手伸進校園?可以討論,就是不能破壞既有的遊戲規則。
陽明同樣要檢討,公平終於有了起步
葉俊榮這場可能兩面不討好的記者會,有一點必須肯定,他終於公平的站在了「制度面」,雖然駡了台大遴委會四十分鐘,最後表示勉予核定,還要求台大三個月之內提出檢討報告,他也沒忘記不斷被端出來與台大相提並論的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照他的說法,教育部同時也要求陽明大學提出檢討報告,至於教育部會不會對兩所大學的檢討報告分別對待,只能靜觀後效,但至少沒再另眼看台大,給予「差別待遇」了。
三百五十六天,歷經三任教育部長,爭執轉了一大圈回到「程序瑕疵」,重點是:所有產生「程序瑕疵」的過程,教育部三席遴委代表全參與;葉俊榮指摘台大遴委會未補正程序,實情正好相反,台大遴委會早在年初(元月)就重新開會確認管中閔當選無疑義,結果教育部亂整一通消耗兩位部長,直到葉七月中上任,為了葉俊榮「有溫度的溝通」,遴委會在八月間舉行長達八天的通訊會議,所有紀錄在案,結論是四分之三確認無疑義,這個過程比陽明大學「更有溫度」,教育部又如何聲言尊重大學自治,却對遴委會強烈要求聘任當選人視若無睹?
台大內部有沒有反管人士,是教育部必須理會的嗎?如果教育部這麼重視「反管」人士,為什麼不肯正視票數或人數遠遠超過的「支持遴選結果」的聲音呢?再退一萬步,果若管中閔就任而校內有任何雜音,那是校長要處理的,教育部根本不必越俎代庖。再提醒一次,教育部固為大學的「主管機關」,但教育部(包括部長)當然不是大學校長的長官,蔡政府「拔管」會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彈,還不只是侵犯大學自治,而是踐踏知識份子的尊嚴,一腳把知識殿堂踢回比北洋政府還不如的時代。
葉俊榮最終扛下了責任,希望所有「卡管」「拔管」熱搜詞,隨著二0一八的結束也告一段落。葉俊榮不計毀譽,可嘆的是,拖了五個月,壓在他身上當然毀多譽少,他可以不計較,蔡政府却不能不計較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權力者腦袋發昏?還是偏聽偏信而有偏好偏惡?「管案」畫下句點,蔡政府的依法行政能重新起步嗎?這不是葉俊榮的問題,而是蔡英文總統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