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之後,很多事情彷彿變了,更多事情基本沒變;變的是當選的新科縣市長蓄勢待發,掀起「韓流」的高雄市長當選人韓國瑜,尚未就任高雄市氣氛已為之丕變,夜市摩拳擦掌,旅店住房率即立刻提高,韓國瑜一句,「拚經濟,高雄不等人!」各縣市都想搭上這班列車。
不變的是「討厭民進黨」還是最大黨,請辭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口口聲聲「最該改變的是我自己」,除了臉書直播增加,看不出她改變了什麼,最重要的,即使啓動「聆聽之旅」,她還是沒搞懂怎麼輸了這場選舉,而且輸到一敗塗地。
討厭民進黨,只因「朕心獨裁」
增加臉書直播的不只蔡英文,還有民進黨縣市長落選人,以韓國瑜為師,「網路聲量」似乎成了選舉成敗關鍵,找不到敗選原因,或不肯面對敗選原因,讓他們對韓國瑜之外的其他國民黨當選人視而不見,把一切歸因於「韓流外溢效應」,但凡「外溢」都要有動能,「討厭民進黨」的動能,早在蔡政府就任伊始,就一點一滴加進人心。所有的批判不外乎四個字:「朕心獨裁!」
身為國家元首,蔡英文有莫大的施政空間,身為民主法治國家的總統,這個巨大的空間還是要受憲與法的框架,很遺憾的,蔡英文法律人出身,對憲與法的尊重竟付之闕如,清算國民黨叫「轉型正義」,即使法院裁定在黨產條例釋憲前停止執行,黨產會的態度是理都不理;舉刀大砍軍公教年金叫「世代正義」,却講不出道理公教大砍,軍警小砍,而司法人員不砍的道理何在?最嚴重的,台大依大學自治遴選出校長,教育部十一個月抵死不發聘,這叫什麼正義?
持平而論,台大校長是多麼「小」的事,就因為實在不應該是個事,更凸顯民進黨蔡政府的蠻橫,即使為此更迭三位教育部長都在所不惜,從「卡管」到「拔管」,具體而微地反應蔡英文政府的「行政不法」簡直成了惡習。
前有陽明後有文化,知法不依法成習
在台大之前,有陽明大學校長聘任案,當選人郭旭崧可以是「副教授準用教授」,可以與遴選召集人兼同一家上市公司的獨董,所有的爭議經監察院調查,教育部都以大學自治之由發聘,而且公函白紙寫黑字,大學法優於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明文排除大學自治事項,獨獨台大例外,這是什麼法理依據?更不要提政府惡整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各種手段,每一樁前後任教育部長情節都更嚴重,只因為他們是民進黨的人,什麼事都沒有,還能堂而皇之做「拔管」劊子手,而且,臉不紅氣不喘。
在台大之後,還有文化大學校長遴選爭議,文化大學是私立大學,根據大學法教育部的確有准否發聘之權,原因很簡單,國立大學校長從遴選伊始,教育部就有三名代表參與,如果遴選過程有疏失或爭議,這三名代表第一時間就要提出,而私立大學遴選並無教育部官派代表的事前參與,文化大學是大學治理出了問題,董事長派與非董事長派爭執,誇張的是教育部在大選投票前一天,「悄悄地」就核定了文大重新遴選的校長,問題不在教育部到底有沒有權核定新校長,而是早在教育部核定之前,法院已經裁定假處分,文化大學重啓校長遴選停止執行,教育部是把法院裁定當放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