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金融體系想成是一個互聯互通的資料庫網絡,支付系統就相當於是金融機構相互對話的通訊系統。金融交易說到底,無非「人欠欠人」四字,理論上就是加減乘(有時還不一定要用除法),在數學的層次,全世界的金融機構理論上不會有溝通問題。但在實務上,因為各國監管法規、商業習慣與科技水平的差異,金融支付系統之間無法「書同文,車同軌」的問題,從來沒有真正得到解決。這是金融業理論上一開門就是全球化,事實上卻非常本土化的主因之一。
資訊科技的迅速演進雖然容許金融資本家在全球市場即時下注,但支持這些巨量交易的資訊系統,其實並沒有外界想像的先進。金融業是對業務持續性(business continuity)要求最高的行業之一,核心資訊系統從來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沒人敢砍掉重練。許多跨國金融機構的核心資訊系統,其實是許多不同檔次的子系統拼湊而成。這些子系統的設計理念往往不是根據最先進的計算機工程原則,而是因應某時某地監管或實務的要求,從而增添維護與更新的難度。隨著金融業高槓桿賺大錢的時代不再,核心資訊系統究竟該如何換代升級,就成為非常迫切的問題。
比特幣與區塊練技術之所以引起全球金融機構的高度重視,是因為區塊鏈多中心化的架構,不只是在技術層面的敲打或縫補,而是在根本上改變金融業運作邏輯的根本假設。用有點geek的方式來類比,這是作業系統與計算機架構的問題。雖然理論上所有交易訊息都可以被翻譯成0與1,這些0與1的組譯、編譯與傳輸的邏輯有共通標準,但誰能在組譯、編譯與傳輸上一鎚定音「說了算」,已非金融機構所能壟斷。這個全球金融科技界高度關注的「清算效力」(settlement finality)議題,是金融業的根本問題:究竟「信用」是如何製造出來的?區塊鏈架構能否提供更有效益的信用「製程」?
《經濟學人》雜誌將區塊鏈比擬為「信用製造機」(trust machine),很有見地。一筆交易是否真正成交,從意思表示到雙方合意到銀貨兩訖到產權過戶,可以快也可以慢,其中每一個步驟的法律效力,至少在私法的領域,約定俗成的商業慣例理當得到法律的肯認。在一個人與人之間充滿了信任、即時通訊毫不費力的烏托邦中,一旦某甲與某乙針對某交易的條件達成合意,轉帳只是技術問題。但在真實世界中,交易費用不是零,人與人之間並不具有完美的信任,因此需要一個具公信力的第三方居中撮合融通,讓交易雙方監控債務履行的費用降下來。
傳統上這個角色由銀行扮演,即使是像信用卡網絡或移動支付平台這些非銀行機構,其所撮合的交易仍然需要透過銀行體系結算。互聯網與區塊鏈技術的演進,讓公信力理論上不再由某一個經法律特許的機構壟斷,但這並不意味銀行一定會被取代。假設某甲某乙合意以比特幣交割,雖然比特幣目前在世界各國仍不被是為具有無限法償地位的法定支付工具,但這就像是人民幣在美國不是合法的支付工具、新台幣在辛巴威也不是合法支付工具一樣,只要某甲某乙合意,理當屬於契約自由的範疇,私法無需過問。但在實務上,一筆帳是否真正從某甲轉到某乙,是受限於金融作業系統的操作流程。確實,1 = 1不是銀行家說了算,區塊鏈賴以運作的加密演算法及其數學邏輯,也比任何人類都還要可信賴,但如果錢沒有確實轉到戶頭,或是轉帳入戶這件事在法律上還有不確定性,未落袋的一塊錢有可能不等於一塊錢,演算法再強健也沒有意義。當區塊鏈上發生的交易與結算尚未得到這個強制執行力肯認與保護時,交易雙方的法律關係,儘管因為區塊鏈特性而無可否認,卻不見得在法律上最終確定,頂多只能說是uncontested。這個問題或將隨著數位貨幣的流通與市面信心的增強而緩解,但在法律框架尚未趕上科技進步前,確實是區塊鏈支付清算系統需要克服的關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