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2月13日猝逝,他是目前聯邦最高法院中最為資深的保守派大法官,這個重要位置的遞補,由於影響美國社會甚鉅,人選與是否該提名勢必引起美國政界的軒然大波。下文將以問答形式敘述,一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如何誕生。
一、誰有權提名大法官?
依據《美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第二條,賦予美國總統提名大法官的權力。
二、歐巴馬卸任前,他必須填補這個位置的空缺嗎?
答案是不必要,目前行使同意權的參議院中多數黨為共和黨,且多名參議員呼籲,即將卸任的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不應在卸任前作如此重大決定,應將任命權留給下一位總統來行使。
承上,歐巴馬總統還是有權任命某人來擔任大法官嗎?
是,白宮已經宣布歐巴馬有打算要行使任命權,但會等到參議院開議再持續討論。
RT MarketWatch : Here's who Obama will likely nominate as the new Supreme Court judge https://t.co/hdPTRZlWwQ pic.twitter.com/NQgqVvyzOh
— China Invest (@ChinaInvest) 2016年2月19日
三、在總統決定任命某人之後,接下來會有什麼程序?
所有的任命及法案皆需經參議院同意,以簡單多數決的投票方式,在議會100席中,要拿下超過51票「贊成」,才會通過。參議院目前以共和黨佔多數,共54席。
然而在投票前,參議院司法委員會(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隨即舉辦聽證會,委員將針對提名人的法律背景及重大論述的立場進行現場詰問。而該委員會目前由共和黨員掌控,因此他們甚至可以拒絕舉辦聽證會。
在聽證會結束後,委員才會投票決定,提名人是否能到參議院進行最後一輪提案投票。
四、若付諸投票時無法達成一致通過(unanimous consent,需全員通過)怎麼辦?
這正是制度有趣的地方,也是政黨政治真正參與之處,若是無法取得一致同意,就要考慮停止討論此案,直接進入投票程序。若要「終止討論」(cloture),須經參議院60票(五分之三)以上同意,若未能取得足夠的票數,辯論須繼續進行,也就是「阻礙議事」,俗稱「費力把事拖」(filibuster,議事拖延)。(此舉是在保障每位參議員的表達意見權)
承上,歐巴馬總統的提名案可能會遇到「費力把事拖」的狀況?
參議院由共和黨佔多數的情況下,民主黨只有46個席次。所以單靠民主黨的力量是明顯無法取得60席次,來終結「費力把事拖」的情形,雖說如此,也有可能有共和黨員會支持終止討論,直接付諸投票。
What Is A Filibuster? https://t.co/bf5nWLBULi
— Deep Sharma (@deep_sharma)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