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離岸風電對改善空污是否有助益?
蔡政府一再強調發展離岸風電有利改善空汚。政府之論點為增加離岸風電可取代火力發電故可改善空污。但勿忘政府發展離岸風電的初衷在於以其取代核電,並非取代火電。如果廢除原本就沒有空污的核電而以風電取代,對改善空汚完全沒有助益。
7、為何不由本國人主導開發離岸風電?
離岸風電為台海自然資源,有如本國礦產。東亞各國如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等主要均由本國廠商為風場開發者,極少拱手讓人。蔡政府反其道而行,目前離岸風電得標開發商多為國外廠商,未來開發離岸風電上兆元巨大利益及產業發展主導權全部操於外人之手,開發離岸風電起手式就犯了大錯。
B. 發展離岸風電產業
8、發展風電一定要發展風電產業?
發展離岸風電與發展離岸風電產業完全是兩碼子事,兩者目標手段完全不同。前者目標在於提供國內電力,後者目標在於進軍海外市場。前者完全可以用競標方式達成,但為了發展風電產業,要求技術轉移就另外要花大錢,但此與供電完全無関。今日蔡政府在費率訂定上出了大問題,為掩飾此一大錯,反過來此以發展風電產業作為花近兆成本發展風電的主要原因,意圖混淆視聽。日本大公司近日已宣布放棄風力產業,台灣是否應引為借鏡?還鬼扯什麼海上台積電。
9、海外市場何在?台灣是否有優勢?
民間企業投資開發任何產品必先作市場調查,不會做沒有市場的投資。政府發展風電產業則未見有任何評估報告。因地理及自然條件,政府目標的東南亞國家大量發展發展離岸風電的機會極微。即使有少量計劃,台灣如何與中國大陸及歐洲等離岸風電產業及海事工程能力遠高於台灣的國家競爭?更不用說外交関係及融資能力的巨大劣勢。
10、台灣目前一次性風場開發,是否有利於產業發展?
目前政府一次性釋出550萬瓩(5.5GW)離岸風場,與開發產業需細水長流,俾便廠商有學習時間及陪育人才的作法背道而馳。台灣為獨立電網,不穏定的再生能源占比不能太大,依政府規劃2025年風力及太陽能(20GW)之裝置容量已接近冬天尖峯用電,表示未來已無空間加設離岸風電,廠商為何要投入沒有市場前景的產業?目前一次性開發風場方式更是完全扼殺離岸風電產業發展。
11、政府產業發展是否鎖定關鍵性零組件?
為了推動國產化,政府責成中船成立「離岸風電海事工程聯盟」,責成中鋼成立「離岸風力零組件産業聯盟」,看來聲勢浩大。但問題是前者專攻的海事工程及基礎及後者商機最大的塔架鋼料工程都根本不是離岸風電產業的關鍵零組件。花了大成本,白忙了半天根本沒有登堂入室學到真功夫。時程規劃欠妥也造成關鍵零組件國產化成為畫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