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0年(1941)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英為加強同盟國相互間之團結,乃於民國31年我國國慶前夕,分別通知我國政府,聲明願放棄在華治的外法權及其他諸多權益,並擬於最短期限內提出草約與我國政府正式談判。經2個月之磋商,至民國32年(1943),中美、中英平等新約分別在華盛頓、重慶簽字,爾後亦有許多國家相繼與我國簽訂平等新約。我國與他國簽訂的諸多不平等條約,終得重新坐回談判桌上,一一重擬,百年來的恥辱,終得清洗。民國32年12月,中華民國、美國、英國等三國在開羅舉行了歷史上知名的「開羅會議」。「開羅會議」的歷史性意義非凡,在會議中不僅確定了同盟國陣營在緬甸的反攻計畫和戰後對日本的懲治,更決定了勝利後收回被日本占領半個世紀的寶島臺灣,成為會議的重大成就。
隨著同盟國軍隊在亞洲及歐洲戰場上的節節勝利,聯合國的籌建工作也一直在緊鑼密鼓的進行。儘管在一次大戰後召開的巴黎和會中提出了國際聯盟的構想及草案,並於同年6月28日由44個國家簽署盟約,然而美國並而未簽署盟約加入國際聯盟,且聯盟內的各國因各自利益而反對、不願配合聯盟通過的決議,使得國際聯盟難以達成其成立的初衷。隨著一連串局部戰事及國際糾紛的發生,最終德、日、義等軸心國成員退出國際聯盟,世界大戰再次爆發。民國34年(1945)4月25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50個國家政府及諸多非政府機構參與並起草了《聯合國憲章》,中華民國政府派出的代表團於7月5日共同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同年10月24日,聯合國正式宣告成立,中華民國成了聯合國的創始國,並與其他4個二戰主要戰勝國美、俄、英、法等,共同成為聯合國安理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中華民國從抗戰初期列強租界林立,到解除不平等條約,成為世界四強之一,巨大的成就舉世矚目。八年抗戰的血汗成就了中華民國歷史的輝煌。
以上照片均由徐宗懋圖文館在美國華府美國國家檔案館登記取得之美國政府檔案照片,數位上色工作由本館徐丹寒先生完成。
1 吳貽芳代表簽署《聯合國憲章》
民國34年7月4日,中華民國代表團在《聯合國憲章》簽字儀式上,金陵大學校長吳貽芳正在簽字,站在她旁邊的是此次國際組織聯合國會議總秘書長阿爾傑·希思,站在後排從左至右分別為駐美大使魏道明、國民參政黨主席王寵惠、駐英國大使顧維鈞、《大公報》總編輯胡霖、中國共產黨代表董必武、中國民主社會黨代表張君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