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原本預計合夥做生意,但發生這樣的問題:本來是很熟的朋友,信誓旦旦給出不少承諾,當對方很相信也認同他的想法時,他卻突然愛理不理,而且在未經說明的狀況下,轉而跟其他人合作,原先談好的合作方案落得全無下文。
遇到這種狀況時,我們該怎麼面對?需要主動去找對方質問為什麼會這樣嗎?工作上的合作和事業上的合夥,相信類似的問題經常發生。合作這檔事情你情我願,不是某一方能強求來的。如果對方本來就不把你們的合作當一回事,也毋須為此多煩惱或多費唇舌。在這社會,多數人會依照自身利益狀況,做出最適合的選擇,哪怕是合作多年的夥伴也一樣。
我自己看待合作這件事情是這樣:「能滿足對方的利益為前提之下,再來跟對方談能夠給我什麼相對的回饋,彼此建立在互相都能從中取得平衡的狀態,依此原則作為雙方合作之依據。」
只要有一方在合作的利益端失衡,有時候連最基本的朋友都不一定當得成。你永遠不知道上門來談合作的這個人,到底是為了跟你當朋友、還是為了分你的事業一杯羹,或是為了你背後所擁有的資源而來,決定事業合夥時要特別謹慎。
現在是朋友,不代表未來會是朋友,同理,現在不是朋友,未來也不一定不是。我認為重點在於自己的價值觀怎麼認定。我曾跟一位朋友談到合作的本質與意義,他分享了許多不錯的看法,特別他提到:「是朋友的,定當在能力範圍內全力幫忙,不計較得失,只要建立在有意義的狀態下,彼此互惠又能真心分享一些相互所能,沒有不幫的道理。」朋友,是他在社會生存的意義,也是他一路走來,帶給他最多的收穫。
我是這麼認為:工作場合中,有些人不一定真的想當你的朋友,他們看狀況能幫則幫,但用「幫」這個字又太過矯情,倒不如說是「各取所需」。所以,讓對方知道事情的運作狀況,保持雙向往來通暢的溝通管道,彼此的關係才會呈現正向發展的狀態。
基於最低底線不讓任何人吃虧,我總會先提出「我能給的」,再來向對方提「我想要的」,這一切全建立在彼此是互相需要、互相依賴的狀況下,而非單方面的給予、付出。
合作對我來講分成兩種:一種是有資源的找上有資源的;一種是沒資源的找上有資源的。前者我們一般來講就是普遍的「異業結盟、合作同盟」,另外一種則比較偏向「資源交換、短期投資」。不管對人、對事,把話講白了,很多事情才不會混淆。是朋友的歸朋友,但事業就歸事業,有些人喜歡將朋友跟事業混為一談,導致最後事業合作不成,連朋友的關係也跟著打亂。特別談合作這檔事,只要有一方委屈、難受了,把事憋在心裡不說出來,工作上像是給你一個悶棍再也不回頭,連朋友關係也同樣的無法再回頭。
朋友能在事業上給予幫助,那叫福緣;而做事業剛好能交到朋友,那叫善緣。千萬不要把事情看成理所當然,尤其商業運作上,有太多眉角並非三言兩語就可以解釋清楚,還有溝通的深度、精準度,都是人與人交流之間最基礎,也是最容易搞砸的地方。
合作,不是雙方拉扯,反倒應該是一來一返之間,各有分寸的收放與拿捏。我常跟學生分享:「合作關係就像音樂的旋律,必須在每一秒鐘呈現相對平衡,旋律才不會刺耳、才不會難聽。其中,只要有幾個音符走調,整曲旋律就會出問題,再美妙的旋律也會變成刺耳的雜音。」
如果合夥人拆夥,或是有人因為少了合作對象而找上你,可以的話,專注做好自己該做之事,也別去問原先合作的夥伴怎麼了。相信別人這麼做自有他的考量,你則將心思放在那些應該顧好的事情之上,別讓一個合作夥伴的離去影響你。就像我也常說:「做好自己,做好手上的工作,那些需要你的人自然會來。手上的事情沒做好,身邊有再多的合作機會都會被搞砸。與其在自己未熟階段就搞砸,倒不如就像烹調一道美食般的慢慢煮、慢慢熬,入味再來就是入魂。」
談合作,先談自己能給對方什麼,再來想為什麼對方要跟你合作,所有合作前提都成立後,合作才算是有了好的開始。
紀香語錄: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這條路有多長,這日子有多久,沒人知道,不過絕大多數,很少有人能走完這條漫長的路,過足那些冗長的日子。因此,什麼是馬力與人心?如果你曾見到過,恭喜你。
作者|織田紀香
本名陳禾穎,曾任關鍵數位行銷總顧問暨客戶總監,現為願境股份有限公司(KKBOX) 數位廣告副總經理。同時也是位超人氣部落客,在網路上發文無數,分享自身對於行銷、市場、社群經營等專業領域的觀察及實戰經驗,受到許多網友及專業人士的好評。
他亦是各界力邀的傑出講師,曾於台灣大哥大、台灣資生堂、英業達、智威湯遜廣告、李奧貝納、IBM、台灣微軟等各界知名企業演講;曾三次獲邀站上TED舞台演講。目前仍繼續於台灣科技大學攻讀EMBA。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方舟文化《勇敢失敗,比努力成功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