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我看到不少人做的不是亮點的事,花90分力氣,公司只看到60分,不斷糾正他、責怪他,他覺得很氣餒、很挫敗,怎麼做怎麼錯,不知如何是好。有時候他會反問別人:「到底是要我怎樣做才對?」別人就會油然而生一種講不通的無力感,最後可能選擇放棄他,或許還會背後說他是豬隊友。
遺憾的是,這個人始終沒去想的是,不是他沒有能力、沒有才華,而是這件事裡面根本沒有他的亮點,站錯舞台,這裡的聚光燈不會打在他的頭上。因此很努力地做,卻老是做不好,極有可能是選錯工作;這時候要做的是轉個彎,尋求調職或換工作,而不是繼續在原地努力。
普遍做的不是亮點的事
上課時,我經常會舉戴資穎為例,問大家覺得戴資穎最幸運的地方在哪裡?各種答案都有!但是我認為,戴資穎最幸運的是從小就被發現她有打羽球的亮點(天賦),為什麼我這麼說?因為當我反過來問在座的學員:「你知道你們的亮點在哪裡嗎?」
這時候,有人落入沈思中,有人低下頭不語,更多人搖搖頭,我很少看到有人猛點頭的。可是你想想,這些人是上班族,至少20幾歲、30幾歲,工作少說一兩年、多則一二十年,卻是不知道自己的亮點,說起來也是活得很荒謬,不是嗎?每個人來到地球,為的是要來展現亮點;若是連亮點都不知道,就會有找不到生命意義的虛無。
上課之後,我會改學員的作業,包括斜槓計畫,以及斜槓寫作,必須給予分析與點評,提出對方有哪些亮點是他忽視的,經常有學生充滿訝異地問我:
「老師你怎麼那麼會看到大家的亮點?經你一說,我才發現到。」
當然,我得說,我讀過不少這類書,有方法找到亮點;其次很重要的是我的人生哲學,我相信每個人要做自己亮點的事,站對舞台,聚光燈才會打在頭上,讓生命發光發熱;第三是我認為,做老師很重要的一件事,發現學生的亮點,告訴學生、鼓勵學生、推動學生去做那個亮點的事,真正人盡其才。
可是當我給學員用測評工具後,請目前工作與亮點吻合的人舉手,總是不到1/3,每次都讓我驚訝不已,因為這實在是辜負生命呀!這種情形怎麼會如此普遍?
第一是在該做自我探索的青少年時期,我們都在讀書與考試,成績是第一重要,考上學校再說,以致錯過這個關鍵時期。第二是我們普遍不認為做喜歡的事是可以謀生,所以寧願去做不喜歡的事,也就不會想去發現自己的亮點,以及檢查自己的亮點有沒有發揮。
兩個方法發現亮點
日前我讀一篇文章,是被Thinkers50評為最具影響力的管理思想家之一惠特尼約翰遜(Whitney Johnson)寫的,她發現在職場上,很多人看似毫無才華,其實不是,而是他們沒找到自己的亮點,做的是非亮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