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上架後,綠學院收到許多業內人的感謝,表示功德無量替市場釐清許多誤解;同一時間,也有許多讀者提出更多問題,我發現這些問題直指第三個重要且廣泛使用的碳定價工具—碳費或碳稅。
問:收碳費或碳稅沒彈性,是不是應該改成開放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比較符合自由市場經濟?
碳費或碳稅這種碳定價工具很直觀,針對碳課徵一個稅費,就達到定價的目的。在作法上,有的是就各種在使用後會帶來碳排的能源—例如各種化石燃料—課徵(從源課徵)、有的則是直接針對排放源的排放量來課徵(從末端排放課徵)。
舉個例子說明從源課徵,目前臺灣有隨油課徵空污費,進口或製造多少油品,就要付出多少錢。這種課徵方式對於消費者的影響,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成本會轉嫁給你,但價格標上並不會註明,你可能沒辦法意識到原來你也為了空污付費。
從末端排放課徵,則是直接針對排放源的排放量來課徵,就如同垃圾費隨袋徵收一樣,如果你知道你每排放一噸碳需要付出多少代價,你就會有動機減少排放量。
碳稅和碳交易哪一個好?
不管碳費或碳稅怎麼收,你一定都會覺得很強制性,很沒有彈性。如果不要收碳費或碳稅,改成自由市場色彩強的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不是比較好嗎?
理論上,若碳的費率或稅率與排放交易機制下的排放許可市場價格一致時,二者確實可以達到相同效果。但在實務上,這二個工具會因為考量各種現實因素導致無法與理論結果一致,其中一個最大的差異,是須負擔碳成本的基礎不同。碳費或碳稅課徵較少存在「免費」的空間,然而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裡,一開始推動時,多半會採用免費核配的方式發給管制對象排放許可,而只有當排放源的排放量超過手上持有的許可量時,才需要到市場上去購買排放許可;也就是說,只有這部分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並不是排放源排放的每一噸碳都要付出代價。所以要直接拿碳費一噸100元和排放交易市場的碳價一噸3,000元比較,然後說那一個機制比較有效,這是張飛打岳飛。
碳費或碳稅在執行上可以直接利用現有的稅費系統來處理,因此行政成本相對較低,適用對象亦相對較廣。但在實務上,也有不同的設計考量。比如,多半遵從不重覆課徵原則,不會從源課一次、末端排放又課一次。此外,國際實務上會有一些免予課徵的考量,例如鋼鐵業做為原料使用的冶金用煤及焦炭、或涉及電解過程所使用的能源所造成之碳排放等。這個免予課徵的考量有其合理性,因為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中,當替代技術及減量技術缺乏、或是減量成本太貴時,受管制排放源還可以去市場上購買排放許可;但在碳費或碳稅下它只能繳錢,無法觸發顯著的減碳效果,可別忘了碳定價工具可不是為了收錢,而是為了減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