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有機」就等於「無農藥殘留」嗎?有機農業發展至今已30年,民眾對於有機的概念至今仍停留在產品端的「零檢出」。整體社會風氣主導為「有機=無農殘」,忽略了有機農業更長遠的意涵在於與自然共生共存的美意。
為何「零檢出」這個觀念如何根深蒂固在民眾心中?早在2007年立法前,台灣的有機農業政策雖鼓勵農民參加驗證,但沒有明定相關罰則,也因此消基會多次抽查有機商店,發現部分農民未參與驗證卻以「有機」名義販售、更檢驗出農產品有「農藥殘留」,指出市面「假有機流竄」,並痛斥「農委會監督不周」。在民間團體的壓力下,政府因而立下有機農產品的管理法規,2009年後只要使用「有機」一詞的農產品,就必須通過第三方驗證和取得標章。
農委會有機農業科科長賴明陽表示,大部分能在市面上販售的農產品,都是安全合格的農產品,農藥跟一般的化學物質一樣,毒不毒都是量的問題,只要不過量,對人體是不會造成影響的,更重要的是有機農產品的生產方式,讓環境更能永續經營。
在法律約束下,台灣現前市面以「有機」名義販賣的農產品,「一定」要達到標準,否則就要下架。但有機真的只要無農殘就好嗎?
國際食品法典(CODEX Guidelines)第六條「由於普遍性之環境污染,有機農產品無法保證不含有農藥等殘留物質,然而其生產方式應可使其含量減至最低。⋯⋯有機農業最重要的目標是將土壤、植物、動物和人類共生社群的健康與生產力進行最佳化。」由此可知,有機農業有著促進自然資源永續發展及生態環境的平衡,而不只是農作物的無農殘,更強調透過符合自然生態的生產管理使整體環境更加健康。
而且,如此一味追求零檢出,有沒有問題?
長期輔導農友轉作有機的慈心基金會執行長蘇慕容也曾表示:「隨著日益精密的儀器以及改進的分析方法,10幾年前農藥檢驗極限在0.1~0.01ppm,多重檢驗79種農藥殘留,至今檢驗極限已達0.01~0.001ppm,多重檢驗達311種農藥,更細微的限值及種類農藥,讓強調檢驗結果之下,有機更容易檢出。驗證制度的立意是為消費者把關,也協助生產者朝向更永續的耕作方式,現況卻是現行規定過嚴且煩瑣,農民不僅要專注有機種植,還要整理各項驗證文件,當作物可能受外環境污染而驗出殘留時,農友要被追查原因,甚至罰款乃至被取消驗證資格,長期努力的過程瞬間遭到否定」。
將台灣有機發展對比國際,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將有機農業發展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又稱為「有機1.0」,源於70年代前農業生產逐漸工業化,利用農藥、化肥有效增加產量,社會開始反思對環境造成負擔。
接著,有機農業的各項制度及驗證機制逐步建立,稱之為「有機2.0」階段。台灣現前正是處於此狀態,針對產品端具有規範,但缺乏有機農業的整體社會支持政策,需要更完善的整體產業規劃,才能使有機農業的生產與銷售都得到保障。
而根據IFOAM所提出的「有機3.0」新方向,除了第三方驗證外,應該納入參與式驗證、集團驗證等,鼓勵多元模式的共存,才能擴大全球有機農業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