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是人與事運作的重要媒介,正確的使用金錢,可以把它發揮正面且有效的功能,反之亦然。所以,我們要當金錢的主人,不要當金錢的奴隸。
貨幣,源於人類的經濟活動。在貨幣出現之前,人們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換自己所需的物資。之後人們將海邊漂亮的貝殼當作貨幣,而貝幣的出現,便延伸出兩個孿生兄弟─貪與貧。
貪與貧,心性的試煉
貪,《說文解字》的解釋為欲物也。楚辭《離騷》亦云:「愛財曰貪,愛食曰婪。」大家可以仔細看看,古人的造字很有意思,上今下貝,合起來是貪,可以解釋成:「我今天要錢!」若無法滿足此貪念,就會心生想要不擇手段求取 錢財的欲望。
至於貧,《說文解字》上的解釋為財分少也。上分下貝,是謂貧。大家想想看, 若眼前有一堆貝殼,愈多人來分,每個人能分到的愈少,如此下來就會變得貧窮。所以我說,貪跟貧,正是一對孿生兄弟。
明代戲曲家沈璟的《義俠記》裡,有一句話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有錢能使鬼推磨,一分錢鈔一分貨。」因為你渴望得到名利,認為金錢萬能,只要有錢,什麼都能辦到,於是,就容易在貪念的驅使下,接近酒色財氣,殊不知這就是人生四戒:嗜酒、好色、貪財、逞氣,最常為人所好,也最容易害人。貪欲會誘導你,使你「魔鬼化」,意即「入魔」。道家常講的「魔考」,就是心性的試煉;第二是「道考」,就是人情世故的鍛鍊;第三則是「化魔」來考驗你。
主與僕,思維的轉變
很多人把錢財看得很重,想想看,自己是不是正被貪念包圍其中呢?要知道人類的欲望有如深谷,是永遠沒辦法被滿足的。不過,正向的欲望卻能成為驅策我們加倍努力、勇往直前的動力。所以我才會特別強調:「人,一定要當錢的主人,不要當錢的奴才。」
說到支用金錢的習慣,平常上館子我一定會給服務人員小費,至少會給二百元,有時候還會給到五百元,若宴請的客人多,就會給到一千元,給小費的習慣我從未改變,而且我的原則就是「花插前不插後,小費小而實惠」。因此,很多家餐廳的員工看到我都會很高興,還開玩笑的說:「財神爺來了!」而且服務我們的時候,心情也一定很好。
不僅如此,過年期間只要有到餐廳用餐或宴客,每位餐廳員工我一定會發六百元紅包,從廚師到外場服務員統統都領得到。此外,無論是去打球或是旅遊,每年春節我都會發出四、五百個紅包給辛苦的服務業同仁。一見到他們就先給紅包,他們就會感到備受尊重,心情愉快,服務也就跟著變好。
「當錢的主人,不要當錢的奴才」,我總是開玩笑的說,鈔票上的國父、前總統都成了我的門神,四個小朋友我也收編了,甚至包括兩千元鈔票上的櫻花鉤吻鮭與碟型天線也全部收編。當錢財的主人,將其用於正途,千萬別反過來被錢束縛,受其奴役,這樣就本末倒置了。
作者介紹|蘇慶福
從傳統紡織產業「出走」引領一片天的董事長
舉債借款創立基金會行善做公益的富貴閒人
懂賺錢更捨得花錢分享溫暖快樂的企業領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今周刊《蘇說心語.精算人生:慶福基金會董事長的「蘇福」哲學》(原標題:別被錢役使,懂得支配才是王道!)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