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衝突時別急著說話!「這3步」讓你化解衝突、優化人際關係

2024-07-1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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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傾聽,直到你能「體會另一面」

即便在最好的情況下,有效的溝通都難以達成。衝突期間,感覺如此強烈,人們就更容易誤解彼此。你一定聽過那種慷慨激昂的討論,雙方根本不是在講同一件事,卻渾然不覺──或者基本上意見一致,卻沒有發現。衝突期間,不管兩人如何進行對話,都很少是精確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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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意見不合時,更精確地溝通並化解衝突,最好的辦法是實行卡爾・羅傑斯的規則:「每個人都要先精確地重述前一位說話者的想法和感覺,說到他滿意,才能說自己要說的話。」

傾聽的目標在於理解對方構想或提案的內容、內容代表的意義,以及對方對此的感覺。那意味能夠設身處地,從對方的觀點看待情境。

這樣的傾聽,不單是為了能夠複述對方的話語或構想,理查・卡博特博士(Dr. Richard Cabot)說:「要到我們真的親自接觸、感覺得到它的說服力,到我們真正看清它的可信之處具有什麼樣的力量,才算理解那個對立的想法。」這就是布伯所謂「體會另一面」(experiencing theother side)的意義。

意見不合時,要精確理解和歸納另一個人的觀點,是非常困難的事。我們常會聽取自己的觀點,回給對方在許多方面正確,卻扭曲對方原意的摘要。

要特別聚焦於反映感覺。光是聽到對方的情緒還不夠;情緒需要被理解、被接納。有時,對方的語言聽似故意要刺傷你,而你可能氣到想反擊。如果你選擇抗拒那股衝動、發揮同理心來反映對方的感覺,你會訝異,對方通常很快就能控制住自己的感覺。

別說:「我能體會你的感覺」,對方不會相信的。在這個節骨眼,不要解釋、不要道歉、不要發表任何評論。訓練自己從對方的角度理解意見、建議或感覺,再以簡單扼要的敘述反映給對方聽。安靜一會兒,讓對方思考你說的,指出那基本上正確,然後更深入解釋他們的觀點,或是修正他們方才所言或你聽到內容裡的不精確之處。如果他們有所補充或修正你的反映,請再加以歸納,到對方滿意為止。當對方覺得自己被聽見了,你才有權利說出你的觀點,表達你的感覺。

第三步:陳述你的觀點、需求和感覺

在向對方展現尊重,並傳達你確實理解他的感覺和觀點後,就輪到你向他傳達你的意思了。在化解衝突的這個步驟,有四條準則相當實用。

首先,簡單陳述你的觀念。特別是在衝突期間,如果能讓你的訊息簡短扼要,通常能溝通得比較好。

第二,避免既定觀點用語,這在情緒緊繃的時候難以消受。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一部小說裡的某個角色驚訝地說:「我的天啊!英語是一種溝通方式欸!對話不只是你開槍和挨槍的火力啊!不是你得臥倒逃生或瞄準殺人的火網!話語不只是炸彈和子彈──不是的,它們是蘊含意義的小禮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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