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介紹的衝突化解法,提供一套簡單但實用的規則,可讓衝突變得更有建設性。這個過程鼓勵自我維護的溝通和感覺的表達,但不鼓勵平常那種「口無遮攔」的說話方式——那只會阻礙有創意的解決方案形成,對人際關係的破壞力非常大。接下來,這個「三步驟化解衝突過程」,能夠幫助人們用有條理、無害且促進成長的方式爭吵。
第一步:以尊重對待對方
在爭論時,以尊重對待對方是什麼意思?心理學家克拉克・穆斯塔卡斯這麼說:
在有創造力的爭論中,涉入的人要明白對方也擁有充分的正當性。雙方都不是沒有看見事實⋯⋯都是試著以他們見到的真相表達事實。雙方都沒有昧於事實。這樣的對質,在充滿愛和真誠關係的健康氣氛下,讓每個個體都能保有獨一無二的自我意識,透過和別人真誠的溝通而真正成長,並了解簡單和直接在人際關係中的價值。
二十世紀知名宗教哲學家馬丁・布伯(Martin Buber),試著將他的對話哲學應用於中東地區社會、宗教、政治的混亂場面。他在《人的知識》(The Knowledge of Man)一書中,描述了他在自己身陷的混亂衝突中,力求體現的尊重待人之道:
當兩個人告知彼此對於某個主題截然不同的觀點,都想說服對方自己對事情的看法才是對的時,一切──就人的生命而言──取決於每一方是否把對方看待成和他一樣的人,每一方,儘管很想影響對方,是否無條件接受和肯定對方就是這樣的人,就是以這種特殊方式成為這樣的人。接下來,人類個性化的嚴謹和深刻,也就是對方基本的差異性,不僅要提到(作為必要的起點),也要由雙方相互確認。想要影響對方,不代表要努力改變對方、將本身的「正確性」注入對方;而是要努力透過自己的影響力,讓那個被公認為正確、公平且真實的事(正因這個理由,那也必須確立於對方的本質中),以適合個性化的形式生根發展。
尊重對方是一種透過明確行為傳達的態度。我傾聽的方式、說話的語氣、目光接觸、詞語斟酌、使用的推理類型⋯⋯這些不是傳達我的尊重,就是傳達不尊重。
不幸的是,對他人信仰或價值觀的不認同,或是彼此需求的衝突,經常變質為對他人想法和個人特質的不尊重。就算我非常尊重某人,我也可能在衝突白熱化的階段貶損對方。我可能使用貶低的詞彙:「真是個笨蛋!那是我聽過最蠢的主意了。」或是,我轉為挖苦:「好棒的主意啊,如果錢『真的』長在樹上的話!」這些不尊重的話語,雖然經常說得漫不經心,卻可能阻礙溝通的流動,造成可能永遠無法徹底痊癒的傷口。
在衝突中,我們可能很容易變得卑鄙。有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引力,會拉低我們的水準,使我們不尊重對方。我們傾向給對方套上刻板印象。一旦發生這種情況,我們是在衝著彼此或各說各話,而非交談。我們時常需要動用道德的力量,把對方視為值得對等交談的對象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