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韶關市網民朱某因使用VPN(虛擬私人網絡) 「 翻牆 」 受到行政處罰。此前中國當局只針對銷售 「 翻牆 」 工具的商業行為採取行政處罰,少有針對用戶進行處罰。
學者分析,這是「殺雞儆猴」,意味著當局正加強網絡管控力度。
到底什麼樣的「翻牆」行為觸犯法律?「翻牆」是如何被偵測到的?
警示網民?
根據廣東韶關市公安局於1月4日發佈的信息,當地市民朱某被指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000元。
一份印有南雄市公安局公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在網絡上傳播。該文件顯示,朱某於2018年8月至12月期間,用自己的手機安裝翻牆軟件藍燈(Lantern Pro),連接到家中的寬帶網絡「翻牆」上網,於被查處前一周內登錄487次。
同時,另一份來自印有重慶市榮昌區公安局公章的《被傳喚人家屬通知書》也在網絡上曝光。通知書上顯示,重慶網民黃某也受到同樣指控。
這是少有的網民因個人「翻牆」行為受到行政指控的事件,因而引起廣泛討論。
專門研究中國互聯網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李治安稱,類似處罰案例並非第一次出現。從2017年開始,就有類似消息傳出。
他對BBC中文網說,公安局是想以一儆百。
什麼樣的 「 翻牆 」 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第六條,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公安機關可對違反此規定的人給予警告,並處以最高15000元罰款。
執法主要從2017年開始,當年中國收緊VPN市場。
2017年1月22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關於清理規範互聯網網絡接入服務市場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從當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國範圍內清查網絡基礎設施和IP地址、寬帶等網絡接入資源。
李治安說,從那時起,當局就在釋放一種信號,警示企業和個人重視「翻牆」的法律後果。
2017年7月1日,擁有大量用戶的老牌VPN服務商GreenVPN停止服務。之後,更多VPN服務商在監管部門的要求下終止運營,包括天行VPN、雲牆VPN等。在2017年一年,蘋果公司以觸犯中國法律為由,在中國區應用商店中下架了674款VPN應用程序。
李治安解釋,目前只有通過三大電信運營商(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來申請的海外服務器對接服務才是合法行為,其他形式的「翻牆」行為都屬於《暫行規定》中的「非法定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