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山接著說:「此案已經行政院核定有案,自救會與交通部對工程各有說詞,請台南市與交通部提回應意見,今天還是要送大會。」後來水資源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抗議「今天還沒有討論」,劉玉山才承認「今天根本沒時間討論」。
第三次4月15日施鴻志說:「兩個都非常好(交通部及自救會版),這案要提到大會,重大決策小組沒有決定權,提到大會由大會決定。」
這兩位的審查方式嚇到在場的台大城鄉所學生吳昀慶,他日後有感而發:「這兩位委員的都計教科書是學校必讀的,他教我們都市計畫的任務是什麼,但我看到的是他們根本無心釐清爭點,只會說『這件事我們無法處理,要送大會。』原來我們國家的都市計畫,是一個專業者踐踏專業的地方。」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也連續三次在都委會小組中,要求解釋徵收是否合理、合法、合憲。他得到的答案是,沒有額外徵收,會給予補償,徵收面積非常小…。他學了半輩子的都市計畫只能感嘆:「台灣的都市計畫不講憲法、人權,令人痛心。我要提醒,轉正義不只是過去式,此案就是轉型正義的現在進行式。」
爭議三:工程技術爭議,都委會應請專家鑑定
委員一直強調「審不下去」,也是因為都委會的委員少有工程背景,的確無法理解工程。但如果有心要審,可依職權調查,同時邀請中立第三方專業鑑定以釐清爭議,做出結論後才能送大會。而且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我國行政程序法採職權調查主義,基於行政程序的公平性,關於都市計畫關鍵性的技術面問題,必須要求開發單位提供鉅細靡遺的資料,讓民間提出反證。
另外還可以參考環保署環評審查的「專家會議」做法,當審查內容涉及重大專業爭議,已無法由委員審下去時則暫停審查,先聘請專家舉行特定議題的專家會議,釐清工程、工法的優劣後,再將專業結論納入都委會小組討論。
方法很多,居民提出的聽證會也是一個公開辯論的好機會,而且還有助於化解爭議,不明白為什麼要抗拒舉辦?什麼是土地徵收,簡單講就是「國家基於公用或公益性目的,當無其他手段可選擇時,國家強制將私有財產權消滅,轉為國家所有」。至於「公益性如何判斷」,當然不能只採信台南市政府的片面說法。
爭議四:有跟居民溝通?聽居民怎麼說
台南市政府一再強調有跟居民溝通,還有安置住宅,但很奇怪,每次審查都看到年邁的居民不辭辛勞來台北,請葉部長也聽一下他們怎麼說的。
60多歲的居民蘇福成說:「如果鐵路東移是完成地下化的唯一方案,我們也沒話講,但明明就有不必徵收的方案。我沒讀書,全家一起拼命做工才買了這間房子,被徵收後無法再買新的,銀行也不會貸款給我這種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