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廢專法 紅十字會:無限沈痛與遺憾

2016-07-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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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27日正式頒布總統令,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對此紅十字會表示,「無限沈痛與遺憾」。圖為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中)召開記者會表示將聲請大法官釋憲。(取自紅十字會臉書影片)

總統府27日正式頒布總統令,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對此紅十字會表示,「無限沈痛與遺憾」。圖為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中)召開記者會表示將聲請大法官釋憲。(取自紅十字會臉書影片)

總統府27日正式公佈總統令,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將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對此,紅十字會回應「無限的沈痛與遺憾」,並強調將影響我國紅十字會在國際上的認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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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2日通過廢止施行超過60年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而律師陳長文25日則撰文表示,在民進黨支持下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的粗暴「立法」是錯誤的,呼籲總統蔡英文「拒絕公布生效」。不過,總統府仍在27日頒布總統令,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而該法也將在29日失效。

紅十字會針對廢法表示,「無限的沈痛與遺憾」,並說廢法後,我國將無法防範紅十字的名稱及標籤被濫用,且如果我國紅十字會不再是政府依照日內瓦公約正式認可並批准的戰時志願救濟團體、唯一代表我國的紅十字會,將來相關救助任務,必定影響我國紅十字會在國際上的認可程度,「在現行嚴峻的國際情勢下,將使得紅十字會目前與國際間的合作與援助受到不可回復的損害。」

紅十字會進一步表示,依照日內瓦公約及國際紅十字運動章程的規定與實務運作,確認我國紅十字會為政府依據日內瓦公約,正式認可並核准的戰時志願救濟團體、為代表我國的唯一紅十字會,以及維持紅十字名稱及標誌的專用性,是我國實質參與國際紅十字運動的重要前提。而各國及紅十字會都依上述規範運作,以實踐因應戰時或平時重大災難發生的緊急救援任務。

紅十會提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防止他人設立相關名稱

另外,紅十字會說,已在14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及聲請假處分,要求內政部不得於本案判決確定前,作成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之法人立案登記,以及不得許可紅十字會總會以外的人設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紅十字會總會」、「紅十字會」或其他含有或近似於「紅十字」名稱及標誌的組織,以維護紅十字會法人資格、國際紅十字運動的「一國一紅會」原則及保護紅十字名稱及標誌的專用性,以符合國際規範。

紅十字會也說,由於此廢法行為有違反憲法疑慮,為避免造成人民權益、憲法基本秩序及公共利益不可回復的重大損害,已有38名立委連署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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