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委員會治國」─誰要負責?

2019-10-1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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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政府機關在委員會的組成結構及運作模式上必須徹底檢討。圖為教育部外觀。(資料照,盧逸峰攝)

作者認為,政府機關在委員會的組成結構及運作模式上必須徹底檢討。圖為教育部外觀。(資料照,盧逸峰攝)

政府單位在擬定政策時,常會延攬專家學者擔任諮詢委員提供建議,最常見就是組成「委員會」的形式,用意是能在推動政策前較有周全的考慮。不過,這種共同決策出來的議案,講白了就是所謂的「共識」,真的是大家意見一致還是妥協出來的結果?或者根本就是相關機構主管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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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從委員會成員的組成結構來看,除了相關部會的政府官員代表外,各個領域的學者專家也會納入,這些外聘委員經過推薦後,名單皆由主管機關首長勾選聘任,但最後你會發現,好像大都是同一群人在運作,而且說也奇怪,在其他的委員會裡也同樣會看到這幾個人。

這些外聘的委員,並非專職參與委員會裡的事務,大都是在大學任教或是民間團體的成員,有些可能還身兼數職、擔任多個委員會的委員,穿梭在大大小小的會議之中,他們有多少時間仔細去研究這些重大政策?

更何況,每到開會前幾天,主管機關才把大批的資料傳給這些委員,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提出建議,學者專家也只能針對現有的資料,儘量不找碴。若是有委員敢說真話或「政治正確」判斷不夠,下場就是被換掉。宜蘭大學當年從技術學院改制為大學前的審查,明明委員會沒有通過,但過了約半年卻通過了,原因就是換了另一批委員。

另一種情形是,主管機關為了讓提案順利通過,往往會找與自己「關係較好」或「配合度較高」的人,其結果就是為這些政策「背書」。也就因為這種「直接背書」實在太好用了,舉凡能源政策、環保政策、科技發展政策、大學評鑑、大學獎補助分配都是這樣來的,政府機關設立的委員會之多,有學者直接批評是到了「委員會治國」的地步!若是這些委員又不守分際,與政府官員拉攏關係,直接下指導棋,久而久之讓人很難不連想,「裙帶關係」不就是這樣產生的嗎?

淡北道路開闢案在環保署舉辦的第二階段環評延續會中,決議由新北市政府於7月底前補充修正意見後再審,新北市長侯友宜(中)表示尊重環評委員審議結論,市府將繼續努力不洩氣。(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政府部門經常設置各種委員關門決策,一般人民只能場外請願或抗爭。圖為淡北道路開闢案在環保署舉辦的第二階段環評延續會中,決議由新北市政府於7月底前補充修正意見後再審,新北市長侯友宜(中)表示尊重環評委員審議結論,市府將繼續努力不洩氣。(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更嚴重的是「權責不符」問題。在委員會型態中,有些具有法律效力較有約束力,有的則是純粹諮詢性質。這些不具法定地位的委員會,主管機關若有既定的立場,根本無法改變其方向;有法定地位像剛審查108《課綱》的「課審會」,委員任期屆滿,或任務結束解散時,發生問題或有爭議需要釐清應該找誰出來說明?

教改會又是一個實際的慘痛教訓。當時行政院成立教改會,大張旗鼓開會兩年多,研擬了《教改諮議報告書》卻束諸高閣;加上當初在做決定時,少子化的情形已經出現卻不重視,後來教改會解散,這些教改委員又對後來廣設高中大學的教育政策推得一乾二淨。其結果可想而知,一些後段學校紛紛倒閉退場,今年全臺大專校院已經有172個系所停招,現在各校為了拚招生焦頭爛額,不就是當初某些任務指派的委員所決議出來的惡果,教職、學生訴諸無門。

無怪乎,我們常看到有些政府官員在為政策辯護時,邏輯不通或自相矛盾的情形;更糟糕的是,有些政策實施後如目前在執行108《課綱》中的「核心素養」,基層教師就反映還要去揣摩這些內容該如何執行,就是整個決策過程不夠嚴謹、荒腔走板所產生出來的結果。設立委員會本意應該是集結不同領域專家及跨部會官員共同討論、集思廣益,將每項政策問題一一的深入分析,但現在好像只是在應付問題或攀關係而已,讓有格的人不願意參加委員會,反而導致成了一些好名、好利之徒產生。

我們呼籲政府機關在委員會的組成結構及運作模式上必須徹底檢討,首先除了外部委員聘任適時流動且同質性不宜過高外,委員工作應從兼任改為「全職性的專業委員」,才能心無旁騖對所擬定的政策切實研究,詳細提出方案報告。其次為了能讓開會前充分瞭解各方意見,所有資料必須先有研究機制存在,也就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委員會,應舉辦聽證會,聽取相關人員的說明。最後政府單位要為其政策負起政治責任。

*作者為《通識再現》主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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