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卡神」楊蕙如網軍案,國民黨多位立委、市議員昨日到外交部欲見部長吳釗燮被拒於門外,藍委不滿事先已通知,卻被逾500名警力擋在外頭,媒體也拍到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揮掉一名女性帽子,還推其肩膀。對此,陳宜民今(7)日在黨團記者會上表示,由於該女子未著制服、戴著「New Zealand」字樣黑帽、且未表明身分,於是他要求她離開。
昨晚保六總隊發新聞稿表明要對陳依法究辦,新聞稿中稱該名便衣女警「已向立委表明身分並執行公務中」。但陳宜民則指該女子未表明身分,要請保六總隊提供錄影還他清白,否則這樣栽贓民代,令人痛心,陳宜民並要求保六總隊、內政部長、警政署長應向他道歉下台。
強調未動粗 陳宜民:現場很吵,手揮到帽子
曾銘宗與陳宜民7日上午在黨團召開「外交部新東廠、聯合警方抹黑立委」記者會,陳宜民指,昨天到外交部是為幫蘇啟誠申冤,要求見吳釗燮,有事先通知,但與媒體都被阻拒在外。現場情況混亂,他是黨團副書記長在現場協調,他說,旁邊站著一位不明人士女性,沒穿女警制服、帶著戴著「New Zealand」字樣黑帽,拿著手機一直在拍。
陳宜民說不知道她是誰,走去問她是哪個單位,請她出示證件,但對方一句話都不講。陳說,現場很吵,他聲音比較大聲要求她表明身分,手也揮到她的帽子。陳說,站在該女子身邊不到1公尺也有一名男子,也是身著便衣,也沒有過來為她表明身分。陳也強調,自己沒有對她動粗。
律師李承志在記者會上表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若政府指揮保六總隊員警身著便服,也拒絕告知是警察,依照該法,「難道人民不可以拒絕他們嗎?」為這違反法治精神。
曾銘宗稱,外交部發言人稱自己和林德福對外交部官員動粗。曾說,現場一位穿著西裝人員在蒐證,他和林要求對方拿出證件證明身分,沒有如媒體或外交部聲稱的「粗暴、架起身體」,曾也批評外交部惡意栽贓、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