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年後首日,Uber官網就貼出公告,將從2月10日起「暫停 Uber 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再次證明「民不能與官鬥」的現實世界;與此同時,美國蘋果公司的行動支付Apple Pay卻要在3月風光登台,國內各大銀行搶破頭。兩者際遇,天壤之別,何以致之?
Uber(優步)被視為分享經濟的代表作,也是新創「獨角獸」公司的典範,擴張快速,在全球各大城市掀起陣陣波濤,某種程度上似乎改變了租車產業,去年的估值最高時達625億美元,超過8成以上歷史悠久、業績穩定的標普500的公司。
不過,Uber得到許多消費者喜愛支持的同時,也在各地引發抗爭與訴訟─Uber搶走傳統計程車租車業的生意,許多司機生計受到影響,這是它受到抗議的基本「社會面」因素;任何民選政府都必須正視傳統的業者與司機的選票,並加以回應,這是Uber難得到政府無保留支持的「政治面」因素。
而Uber名其為「分享經濟」、司機是兼職為之,因此不願如一般營利的租車業者、車行一樣繳稅,收不到稅的政府當然心中不痛快,且Uber未必帶來新的就業機會與GDP,比較多部份反倒是取代原來租車業者而已,官方當然也不願支持,這是Uber很難依照其要求的方式合法化的「經濟面」因素。
既然在社會面、政治面、經濟面都得不到支持,Uber的立場、態度又強硬到幾近一步不退,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開始祭出高罰則後,縱然回頭找小黃司機聯盟亦難挽回,終而走上暫停營業之路。
相較之下,蘋果的Apple Pay支付得到的待遇就全然不同。去年政府在討論開放Apple Pay時,雖然央行一度持保留態度,但科技產業出身的行政院長張善政快速裁示開放,Apple Pay在政治上未受阻;而Apple Pay要登台前正是台灣內部對國內金融科技落後批判不斷,政府因此趕快讓第三方支付上路,加上國內使用蘋果手機者眾多,期待Apple Pay這種方便的支付方式,因此在「社會面」上居於有利因素。
當然,在「經濟面」上,Apple Pay更是有利。Apple Pay在台灣並無競爭的本國業者,反而是要與國內銀行合作,國內銀行對Apple Pay是持歡迎、甚至搶著要參與的態度;再者,Apple Pay只是一種支付方式,用Apple Pay在國內消費購物,該繳的稅還是逃不了,政府不怕收不到稅。
UBER的分享經濟與蘋果的金融科技,都算是廣義的新經濟的一環,一個爭議不斷、倍受打壓終而鎩羽而去,一個則幾近毫無爭議,金融業者與政府更是歡迎其落地台灣,兩者的差別就在政治、經濟與社會面的支持力(或反對力)截然不同─顯然繳不繳稅還是非常重點與關鍵。
不過,在經過UBER的案例之後,政府其實更該再回頭檢視法規制度有多少過於落伍,再難因應這個不同過往的新經濟與產業時代。單以繳稅問題而言,財政部現在大概只專注在抓網購大戶商家逃漏稅問題,但財政部收不到稅的情況,未來恐怕會越來越嚴重。那些大家用得多外購、內購一應俱全的各種APP,大概也無份收稅;更別提以廣告營收來看,已堪稱最大媒體的谷歌、臉書等,應該也沒如實乖乖的繳足稅吧。
趕跑UBER後,對台灣新經濟與新產業的影響到底如何,有待未來驗證;但UBER暫停營業不代表政府的勝利,政府如果不能想出與新經濟、新產業相處之道,未來這種紛爭還是會不斷發生─其實現在已不少存在,只是政府不知道─或是選擇視而不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