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專欄:為什麼劉曉波能夠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2017-08-0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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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變遷符合諾貝爾的遺願。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曾擔任諾委會主席的弗朗西茨‧瑟耶爾斯蒂德寫道,持久的和平必須建立在對個體的人權的尊重之上,諾獎對於勇敢捍衛人權的立場必須給予支持。他以二十世紀人類經歷的獨裁政權和種族清洗為例指出,一九四八年的《人權宣言》加強了國家的人權義務。此後人權義務也成為國際法中的一部分。所以,諾委會將維護人權列入評選標準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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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與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的攻防戰

劉曉波的獲獎,再一次彰顯出「和平獎」與「人權獎」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一樣密不可分。頒獎聲明指出,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一貫相信,人權與和平是緊密相聯的,而這些權利正是諾貝爾在其遺囑中的「促進國與國之間和睦相處」的先決條件。頒獎聲明罕有地嚴厲譴責中共惡劣的人權記錄:「中國現在已違反了其所簽署的多項國際協議,也違反了中國自己的保障政治權利的憲法。」

一般而言,即便公共輿論對頒獎結果存在不同看法,諾委會也不會發表後續的評論。但這一次,面對惱羞成怒的中共當局的惡意攻擊,諾貝爾學院院長倫德斯塔德以接受「德國之聲」訪問的方式正面駁斥之。

劉曉波(AP)
劉曉波(資料照,AP)

中共當局攻擊說,「諾貝爾和平獎已經政治化了」,倫德斯塔德指出,和平本身就和政治緊密相關,「我們今年關注的焦點是人權、民主和和平之間的關聯。諾委會多年來一直首肯這樣一種關聯。」他進而聯繫諾獎之歷史論述道:「很有些政府說諾委會在幹擾和平。我們頒獎給奧斯茨基的時候,希特勒就這樣講;我們頒獎給薩哈羅夫或瓦文薩的時候,克裏姆林宮的主人們也這樣講。這樣講的還有當年的南非、緬甸和伊朗。但從長遠看,和平與人權與民主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繫。假如政府在國內或多或少系統地鎮壓自己的民眾的話,你將無法長期保持這個社會的和平。」其論述可謂綿裏藏針,字字珠璣。

樹欲靜而風不止,隨著頒獎典禮的臨近,中共當局對諾獎的攻擊也日漸升溫。倫德斯塔德隨即在《紐約時報》發表題為《我們為什麼頒獎給劉曉波?》的文章,再度回應中共當局的批評。文章指出,中國對諾貝爾委員會選擇被監禁的人權活動家劉曉波為和平獎得主的譴責,無意中說明瞭為什麼值得捍衛人權。「中國當局聲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中國的內部事務。但他們錯了:國際人權法和標準高於民族國家,而且國際社會有責任確保它們得到尊重。聯合國讓會員國承諾通過和平手段解決爭端,並在《世界人權宣言》中確定全體人民的基本權利。宣言中說,民族國家將不再有最終的、無限的權力。」

倫德斯塔德繼而指出,即使中國不是憲政民主政體,它也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各國政府有義務確保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即使說話者主張不同的社會制度。這些權利也是諾貝爾委員會捍衛已久的。一個人僅僅因為表達自己的意見而被監禁十一年,這是一個悲劇。「如果要走向諾貝爾所說的國家的博愛,那麼普遍人權必須成為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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