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蔡政府愈來愈威,有法依法嚴懲或舉報偵查,無法則想破頭修訂法律增列罰則,各部會卯起來「管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關中天新聞台的時候,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總統不痛不癢的說,「大家應該去學習尊重國家的體制,尊重專業機關所做的決定。」很難想像,這是打拚台灣民主贏得兩次執政的民進黨領導人說出的話。
身為國家元首,日理萬機,各部會或機關的政策舉措或行政裁處,蔡英文未必件件知悉,遑論關心;但既為國家元首,蔡英文不能不知道她領導的政府,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尤其這些不可思議、近乎胡鬧的情節,她很難脫身於外,自辯無關。
文化部下架童書,海關扣押郵寄出版品
先從「小事」說起,文化部下架大陸繪本童書《等爸爸回家》,資深媒體人徐宗懋自述境遇,山東畫報出版社寄給他的《老照片》雜誌竟被扣在海關,要求他必須向文化部申請獲准後才能取回,徐宗懋因此撰文〈文化部不是文化審查部〉。
徐宗懋所述肯定不是個案,海關扣押目標當然不是徐宗懋個人郵件,而是「大陸出版品」,若非徐宗懋揭露,沒有人會知道兩岸開放交流,特別是三通之後,還會有來自大陸郵件被扣情事;海關每天要盯著的違禁品何其多,會以大陸出版品為目標,肯定是主管機關下達通令,歷經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沒問題的雜誌,到了蔡政府時代就成了必須「計較」的標的物,簡單講,民主時代備而不用的「雞毛」─大陸地區出版品進入台灣許可辦法─如今成了「令箭」,但凡來自大陸出版品即使寄交個人,非用於營利,全部都得採取「許可制」,經審查後才能入台。
儘管徐宗懋最終還是拿回了雜誌,但繁瑣的管制流程,限制了人民通訊自由,更重要的,如果寄交的不是《老照片》,而是中共資料彙編等官方書籍,是不是就確立了「新禁書」規範?文化部成功的讓蔡英文與威權時代的兩蔣比肩。
衛福部舉報「謠言」,見解不同就得法院見
第二件不大但可能成為風暴的事,反萊豬醫師蘇偉碩被衛福部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舉發遭約談,這和過去兩年選舉期間一缸子被網民檢舉,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的案例不同,後者是行政罰,從罰金到拘役,前者則涉及刑責,而且是由主管機關舉辦,形同「政府認證」的違法,被舉報者還不能如前者認栽繳罰金了事,舉報者既是政府,地方員警訊問完能不移送嗎?此案豈不形同「準公訴」?先不論蘇偉碩主張萊劑(豬)有毒,算不算「食管法」定義的「謠言」或不實訊息,根據該法要「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試問:要人不吃萊豬損害了誰?遑論「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