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開始,普通型高級中學都要必修「生命教育」課1學分,技術型、綜合型及單科型高中卻是「選修」1學分。首先要質疑:為何同年齡的學生—他們對於生命的自覺與發展想來都有著類似的疑惑(而技術型、綜合型高中的學生無疑更是這方面的弱勢),在課程規劃上明顯有差別待遇?到底是有意還是無意的避重就輕?本文且不追究此一嚴重的「類別歧視」,所在意的是「生命教育」課的設計與內涵。
教育部於103年11月公布的《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在「核心素養3大面向、9大項目」的A1項目「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提到:「具備身心健全發展的素質,擁有合宜的人性觀與自我觀,同時透過選擇、分析與運用新知,有效規劃生涯發展,探尋生命意義,並不斷自我精進,追求至善。」已為「生命教育」課預先打下暗樁。
生命教育是否合乎學生需求?
107年10月公布的〈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生命教育必修課程的學習重點〉中說明:「生命教育」旨在透過價值選擇,建立自我生命的終極信念,培養哲學思辨的能力,實踐生命價值。學習重點包括5個類別:「哲學思考」、「人學探索」、「終極關懷」、「價值思辨」與「靈性修養」。
說得虛無飄渺!其實,每個學生的處境與經驗大相逕庭,有關生命教育種種,本來就應屬輔導室或班級導師的個別輔導要務,由學校開統一的必修課適當嗎?又,在高中階段教給學生這些「高級的」觀念,合乎學生的需要嗎?與學生的心智發展及他實際所面臨的種種迫切問題(例如課業、為升學而填寫「學習歷程檔案」、吸收並應付各種資訊)相關嗎?於是也要問,如此的教育會有效嗎?
《論語.雍也》裡孔子說:「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且借用這句話來一說:現在我們的大學常把大學生當中學生看待(例如邀請家長來開會,又如要任課教師定期填寫「學業關懷」送給家長等等),現在卻又越級對中學生講大學生都難懂得大道理,對嗎?《禮記.學記》裡說教育原理必須知所先後,按部就班:「不陵節而施之謂孫。」、「雜施而不孫,則壞亂而不脩。」「陵節而施」就是「超越進度而教」的意思,「孫」是「循序漸進」的意思。
觀念偏差疑慮
進一步,則我們了解到教育部所推行的「生命教育」竟有「定於一尊」的傾向,不免要質疑其中方向及內容有無偏差?
首先要問,「合宜的人性觀」是什麼?「人性」包括哪些,本是「大哉問」!「性善」或是「性惡」的問題,古代儒家曾爭論不休,到現代才清楚也許根本問錯了問題,當然沒有答案!又,人性與獸性到底有哪些區別?到現在也還是心理學家與腦科學家的熱門課題。「人性」都不清楚,還奢談「觀」?各門派思想家必各有說法,見仁見智。既然見仁見智,怎麼會有「合宜的人性觀」呢?又怎麼可能教給高中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