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的確是一個「材質特殊」的政黨,有法利於己者依法,有法不利於己者不依法或修法,由民進黨一手力爭的《公民投票法》,巧不巧正足以凸顯民進黨的本(惡)質。
公投法自二00三年立法以來,大小公投無一通過,林義雄二0一四絕食拚核四停建,「補正公投法」也是他的訴求,直到民進黨蔡英文重返執政,二0一五年,林義雄還是以「接力禁食」要求公投法下修門檻,沒想到,這一修就埋下公投法一修再修的潛因。
二0一九修法,呂秀蓮擋下檢附身份證
蔡英文第一任就修了兩次,第一次(二0一七年)遂了民進黨和時代力量之願,大降公投連署門檻,致二0一八年地方選舉十項公投搞得民進黨天昏地暗,既輸了大選也輸了公投,大選過後半年不到,二0一九年六月,民進黨二修公投法,直接強制公投與大選脫勾,兩年一次限期的「公投日」;遺憾的是,天不佑吾皇,二0二0沒有公投綁總統大選,蔡英文挾反中之力大勝連任,士氣虹的民進黨,萬萬想不到今年第一個「限期公投日」,「竟」會有四項公投成案,而且,照民調趨勢,四項公投都有不小的通過機率,這對民進黨明年地方大選的整體氣候,當然不利。
於是乎立委蘇巧慧等又提案三修,幾乎算得上搶在四項公投前的「超前布署」,國民黨譏諷蘇巧慧是「政治孝女」,提案只為保蘇貞昌的閣揆之位,蘇貞昌大駁「胡扯!」蘇巧慧是孝女怎麼是胡扯?但就算修法案通過,挽回不了四項公投的結果,未必能保得住蘇揆之位,也算得上是胡扯;不過,蘇貞昌在批駁國民黨胡扯同時,顯然不自覺自己也胡攪蠻纏亂扯一通,他說提修法案是因為過去公投連署發生死人連署、偽造文書、「侵害個資」等等不法行為,為社會不能接受,所以「跨黨派立委」連署提案,要彌補這個漏洞,短短百字不到的辯駁詞,至少有兩處錯誤:第一,連署提案者唯民進黨立委,惡整公投法的也只有民進黨立委,包括常為側翼的時代力量立委,也沒有人會拿公投法拍民進黨的馬屁,側身提案委員之一的是退出時力早為側翼的林昶佐;第二,如果蘇貞昌細究他女兒提出的修法案,不會不知道其中也有侵害個資之虞。
蘇巧慧修法案的兩大重點:一是公投連署,除本人簽名蓋章之外,要檢附身份證影印本,這個修法內容一點都不新鮮,正是二0一九修法在公投大選脫勾之外的另一重點,當時不排除絕食阻止公投法修惡的前副總統呂秀蓮,特別打電話提醒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以二00五年換發身份證要不要按捺指紋爭議,並由時任立委的賴清德提請釋憲,確認指紋屬憲法保障的資訊隱私權,「身份證更是隱私中的隱私」,呂秀蓮儘管沒能擋下公投與大選脫勾,但攔下了連署檢附身份證。沒想到,民進黨還不死心,二年後捲土重來,「侵犯個資」一以貫之,但對民進黨而言,有利則信其侵犯個資,不利則無視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