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中國大學制度是從西方引進的。大學裡文科(Arts/Letters)與理科(Sciences)分家的做法由來已久:1929年教育部頒布的《大學組織法》中明訂「大學分文、理、法、農、工、商、醫、教育等學院。」當時擔任教育部長的蔡元培採用的是德國模式,將大學宗旨訂為「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才。」
須注意的是:該時期大學文、理分家的菁英教育,乃是奠基於高中文理不分科的通才教育之上。
那時美國模式的大學教育則不相同,他們較重視通識教育(general education)或「開明教育」(liberal education)。直到現在,絕大部分美國大學部(本科)的文科與理科都合併組成文理學院(School/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或博雅學院(College of the Liberal Arts),通常大學部學生在一年級不分流,到二年級或三年級開始選一門主修、一到二門副修。至於醫學、法律學、管理學、新聞學、社會工作學這些學門則多屬學士後教育。
知識分化愈來愈形細密,文、理學者漸行漸遠
但不論文科與理科分家或不分家,由於學生性向有異,總是有主修的不同。一般習慣以算學(mathematics)使用的多或寡,大別為文科與理科兩大範疇。
由於二十世紀之後,知識的分化愈來愈形細密,兩範疇的學者乃漸行漸遠。英國作家暨物理學者史諾(Charles P. Snow)憂慮此一趨勢,在《The Two Cultures and the Scientific Revolution》(1959)這本小書裡揭示:「代表整個西方社會的『物學』(science)與『人世諸學』(the humanities)這兩種知性生活已分裂為『兩種文化』,而這一分化在解決世間問題時,對雙方都是個大障礙。」
此一「兩種文化」的鴻溝,在史諾的英文語境裡,還只是限於知識層面。但到了中文的語境,由於通常將science譯為「科學」,又將the humanities譯為「人文諸學」(這兩則可議的翻譯都出自日文),乃更擴大到了認知的層面,而引致極大的誤解。
何以如是說?經如此翻譯,「科學」乃變得不屬於「人文」了,甚至與它相對立。人們於是更誤解:「科學」是「客觀的學問」,而「人文諸學」是「富有主觀的學問」。甚至以為「科學求真」,而「人文諸學求美、求善」。再進一步,則甚至說出「科學家缺乏人文素養」而「人文學家缺乏科學素養」這類的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