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修憲改革小組日前達成廢考試院、監察院共識,待中執會提黨團,送立法院審議。廢考監已倡議多年,修憲高門檻,能成嗎?還是說說嚷嚷,放放風聲,或是另有盤算?
解悇戒嚴後,幾十年來的監察院已形同虛設;其績效不彰,只打蒼蠅,不敢打老虎,為國人詬病已久。三權分立後的監察權併入立法院,另設監察單位;反而受掣於立法院來自各地的民意壓力,真能不畏勢力,獨立行使職權嗎?
五權分立實行70多年,考試院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制度,樹立優良的文官體系,拔擢無數無背景的優秀文官,使得窮人苦讀也得鯉躍龍門。
廢考試、監察院如能節省人力、財力,藉此政治革新,建立廉能有效的政府;樹立三權分立新形象,讓人耳目一新,吾人當予鼓舞。
但,廢除考試院後,考銓業務併入行政院,吾人在乎如何維繫現行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制度,及如何考選國家優秀文官,實為關鍵之所在。
實施三權分立後,行政、立法兩院另成立超然獨立機關,除便於領導統禦外,難到就比五院分立時代更能發揮公正公平客觀行使職權嗎?如何取信於民?其公信力不免令人質疑。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我國立委共有113席,須先有29名立委提議、85人出席、並獲得64名立委同意後,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目前立委113席中,民進黨占60席、國民黨38席、民眾黨5席、時代力量3席、台灣基進黨1席(編按:已被罷免)、無黨籍6席。修憲門檻之高,由此可見。
修憲恐又是一場打打假球罷了!
*作者為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