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爸爸,你知道什麼是恐龍法官嗎?小偉的阿公被車撞到,結果法官説撞他的那個人無罪!小偉超生氣,説那個法官是恐龍法官,我還以為是真的恐龍,哈哈哈哈哈」胖胖無厘頭的說著。
「我也有聽大偉説這件事,他説他們家的人都好生氣,阿公都受傷住院了,怎麼撞到他的人會無罪呢?」姐姐附和著。
「恐龍法官」其實是報紙記者創造出來的詞彙,意思是指法官像恐龍一樣活在遠古時代,做出的判決脫離一般現代人的想法。不過,爸爸非常討厭這個詞彙,因為很多被批評為「恐龍法官」的判決,實際上可能跟你看到的報導或是想像的不一樣,尤其很多媒體或很多人喜歡單純用判決的結果來指謫這個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甚至質疑這個法官有收錢,但這些批評的人卻連最基本的判決書全文都沒看過,或是看了判決書卻誤把當事人的主張(通常在判決書的前半段)當成是法官判決理由,更多人只是人云亦云,像這種連事情原委都沒搞清楚而隨意批評的行為,爸爸覺得這樣的人才像是腦容量太小的恐龍。
以小偉的爺爺被車撞倒受傷的事情為例,先不討論小偉的爺爺是不是真的被車撞倒而受傷,即使是如此,小偉爺爺是不是因為闖紅燈而被車子撞倒?或者是在清晨出去運動的時候,穿著黑色衣服又隨意穿越快車道被撞倒?這些都是常見且可能發生的狀況。
所以,最好的方式,應該是去弄清楚「為什麼法官要這樣判?」,或是查清楚「到底實際的狀況是怎麼樣?」;而最簡單弄清楚的方法,就是透過司法院網站查詢判決書來看懂判決的理由及依據,如果真的有不合理的地方,再來批評也不遲。
另外,你們一定聽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句話,在法院的訴訟正是如此,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會有各自的主張和請求,但法官是沒有辦法單純用你說的話就來決定誰說的有道理,關鍵在於有多少證據可以支持你的主張和請求,所以法官只能依據法律及證據來做出判決,而不能夠用滿足多數人的觀感來做決定,不然「曾參殺人」、「三人成虎」的事情出現在法庭內,就會出現冤案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寫給小學生的法律故事(原標題:為什麼常常有法官變成恐龍?)
責任編輯/蔡昀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