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爸爸從著作權法角度教小孩:不要輕易把作業借同學抄,也別抄別人的

2018-01-2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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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你的聯絡簿還沒給我喔!」媽媽喊著。胖胖慢動作的從書包掏出聯絡簿,囁囁嚅嚅的説「上面有老師寫的紅字。」媽媽挑挑眉「嗯?我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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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簿上大大紅字寫著「請勿將作業借給同學抄」,媽媽啼笑皆非的問「你借給誰抄啊?」

「借給張金寶抄數學,他説不會寫」胖胖小小聲的説。

「那他抄了作業,不會的還是不會,怎麼辦?」媽媽説「同學不會的作業可以教他,但是讓他抄是害了他,懂嗎?」

我想所有的小朋友都知道,抄襲是不誠實的行為,但是,抄襲有沒有違反法律?會因為他抄襲的東西不同而異。

(示意圖非本人/pakutaso)
作業寫不出完,去學校趕快抄一抄同學的,小心會觸犯著作權法。(示意圖非本人/pakutaso

著作權法的角度,抄襲最有可能接近的概念是「重製」「改作」,重製是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

改作是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1款),但不管是重製或改作,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是「著作」,也就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而若是沒有在法律允許或取得著作權人同意前,就隨意重製或改作別人著作的行為,就可能會因為觸犯著作權法而需賠償著作權人甚至發生刑事責任。

因為「抄襲」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僅僅限於抄襲的對象是屬於「著作」,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而張金寶抄的是胖胖的數學作業,這個作業的內容並不能算是胖胖的創作,所以,並不會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但是,如果張金寶抄的是別人的作文,這就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了。

「可是不讓他抄,他會被老師罰,也是害了他,怎麼辦?」胖胖好煩惱。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寫給小學生的法律故事(原標題:借我抄一下)
責任編輯/蔡昀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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