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劇場」是誰的「劇場」?由誰認定?
臺灣有文字的歷史不長,其間所經歷的國際政治、族群以及社會變遷變化多端,從殖民到後殖民、從封閉到開放、從威權到民主、從中華文化傳播區到臺灣主體性的形塑,依循著這個脈絡所呈現的社會文化體質也是波詭雲譎。其中戲劇/劇場在政治、經濟、科技掛帥的臺灣,雖一直扮演大眾娛樂或被拿來消費的非重要角色,然以其百年的變遷史作為檢視臺灣近現代史的進程,大約也可觀察到大時代的一些面象。
若以17世紀20至60年代荷蘭人據臺時期為臺灣戲劇的起點,其間歷經明鄭、滿清、日治、國民政府到現今近四百年演進;再以21世紀初始做為臺灣劇場的當代面貌,究竟有多少人會從其中的歷史脈絡,思考臺灣戲劇/劇場的體質問題?
不同時空對戲劇/劇場有不同的態度與解釋。「劇場」是誰的「劇場」?「戲劇」由誰認定?初始的臺灣「劇場」跟當代的臺灣「劇場」,在本質上產生多大的改變?以「人」為中心的舞臺,何以變成聲光科技與「人」等量齊觀的劇場?
二、戲劇史的今昔印證
論述戲劇/劇場史的發展脈絡與展演型式,除了文獻資料的解讀與推論,研究方法則可以古今參照,亦即以今人的藝術經驗體認數百年台灣可能的劇場表演模式與活動軌跡,例如在臺荷蘭族群(包括傭兵)雖未見演劇文獻,仍可就經驗論推測當時台灣是否已有歐洲戲劇?同樣可以當下的表演藝術生態,去思考戲劇/劇場之間的名詞定義與辨析,印證、解構或修正前人文獻紀錄的真實性,包括「好戲劇」為何是台灣傳統社會的「陋俗」?
成書於17世紀末的高拱乾《臺灣府志》〈風土志〉裡記載當時臺灣的陋俗之一是「好戲劇」,與「侈靡成風」以及「信鬼神、惑浮屠、競賭博」都是「世道人心之玷」,這是官方、文人眼中的民間流傳的戲劇,當時包括志書、文集裡對戲劇的觀念,都是以漢族官僚、知識份子為中心的戲劇觀,原住民的歌舞雖亦可能帶著所謂「戲劇」的成分,但被排除於臺灣戲劇/劇場史論述範圍,後來的戲劇研究也大半屬於漢人為中心的視角,部分則從殖民者角度觀看。
從日治以降,不同族群與文化背景者所認定的戲劇常有對立的情形,新劇/舊劇、「國劇」與「臺灣地方戲」涇渭分明;如果從今日「劇場」概念,戲劇/音樂/舞蹈表演者漢人與原住民難分軒輊,原住民歌舞在劇場經常出現,不同表演類型之間的跨界比比皆是,京劇與歌仔戲或其他戲曲、現代戲劇與傳統戲曲混合演出的現象也不罕見。換句話說,現在劇場的生態與戲劇觀念,已跨越了過往漢族/原住民、現代劇場/傳統戲曲之間的界限,對於戲劇及劇場史研究提供更大的思考與想像空間,這是昔日文獻研究難以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