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部隊團長全斗煥、猛虎部隊營長盧泰愚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966年南韓最後一次派遣的遠征軍,有兩位指揮官後來飛黃騰達──全斗煥(白馬部隊團長)、盧泰愚(猛虎部隊營長),兩人是南韓陸軍官校同學,在1979年朴正熙遭暗殺死亡後發動政變,先後當上南韓總統,卸任後都因叛亂、內亂罪和貪污受賄罪遭判刑入獄,是南韓歷史上的兩塊污點。
污點不只全斗煥與盧泰愚。1999年南韓雜誌《韓民族21》刊出〈韓國軍隊在越南大肆屠殺老幼婦女〉一文,作者是一位1992年赴越南留學的南韓歷史研究者具秀姃,她在長期調查與大規模訪問之後認定,南韓軍隊在越戰時期不僅對抗「越共」,更犯下屠殺平民的戰爭罪行,遇害者多達9000人。
韓軍「三光政策」:燒光、殺光、搶光
根據具秀姃調查,韓軍在越南許多地區遂行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政策」,殘殺平民、姦淫婦女、戕害兒童。在一座名為「Kuinyon」的村莊,韓軍屠殺了22名12歲以下兒童、25名女性(包括3名孕婦)、6名70歲以上老人。有韓軍士兵將一名兩歲幼兒扭斷脖子,把屍體掛在樹上,點火焚燒。
1966年2月,韓軍猛虎部隊進入越南平定省的太平村,將68名村民集中起來,命令他們趴在地上,然後開槍掃射,全村最後只有3人逃過韓軍殺戮。約莫同一時期,猛虎部隊另一批官兵進入越南平定省西山縣平安村長丘集落,屠殺380名平民。
1966年10月9日,韓軍青龍部隊搭乘直昇機進入廣義省的平泰村,縱火焚燒房舍,掃射逃出的村民,以報復3天前一名南韓軍官與一名士官被越共狙擊手射殺。平泰村這場屠殺造成168人遇難。
孕婦、兒童、老人、牲畜
1966年12月3日至6日,青龍部隊闖入廣義省的平和村大開殺戒,屠殺了包括21名懷孕婦女與多名兒童在內的430人,焚毀所有房舍,殺戮數百頭牛隻。少數村民倖存,後來加入越共。
1968年2月25日,青龍部隊在廣南省的河美村附近遭到迫擊砲攻擊,6名官兵陣亡,於是立刻對河美展開瘋狂報復,先是重砲轟擊2小時,再以戰鬥直昇機掃射逃命的平民,然後200多名韓軍殺進村莊,至少135名老弱婦孺遇難。事後韓軍出動挖土機,集體掩埋遇害村民,再投擲燃燒彈毀滅證據。
其他犖犖大者還包括長丘屠殺、延年─福平屠殺、平和屠殺、平泰屠殺、西榮屠殺、豐一與豐二屠殺……諷刺或悲哀的是,賣力殺戮的韓軍除了付出約5000人陣亡的代價,還有許多官兵暴露在美軍大量噴灑的「落葉劑」(橙劑,Agent Orange)之中,後來飽受癌症與神經、消化、皮膚和呼吸系統疾病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