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開發,最近爆發法律爭議!由永傳能源與台船公司合資的「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取得彰化外海離岸風電示範計畫,該案因環評等因素延宕;還在爭訟過程,福海方面為避免開發權益受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獲准。然而,經濟部最近在第3階段區塊開發招商過程,竟然未遵守假處分之裁定,核備渢佑、環洋2家業者,在重疊海域之開發申請,等於是在行政訴訟尚未定讞以前「一物兩賣」。
台灣福海和上緯國際,是馬政府時代離岸風電示範計畫中,2家獲得經濟部許可之廠商,開發的場址分別位於彰化芳苑與苗栗竹南。由於福海申請的場址剛好位於中華白海豚迴游棲地,因此在環評過程一波三折;加上台灣福海與彰化漁民協商回饋金過程並不順利,因此在申請電業籌設許可過程,一度胎死腹中。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判決等資料,經濟部於2013年評選台灣福海為離岸風電示範計畫之受獎勵人,雙方並且於2015年7月10日簽訂「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契約」。福海依據該約,原本應於2015年底完成示範機組,並且取得電業執照商轉,但因為環保署在2018年3月26日,就福海的環評案,作出「不應開發」的處分,導致福海無法在2018年底的契約期限內,取得示範風場施工許可。福海方面雖然提出展延申請,但能源局於2018年2月函覆不同意展延,並且於同年6月4日解除福海的示範獎勵契約,並要求福海繳回獎勵費用並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