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不得不多予計較的「常用字彙量」

2022-06-0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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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彙量涉及理解力,調降高中英文常用字彙量,結果就是拉大高中與大學的差距。

字彙量涉及理解力,調降高中英文常用字彙量,結果就是拉大高中與大學的差距。

學習語文,無論本國或外國語文,掌握日常生活中的「常用字彙」是至為關鍵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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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中國派遣大量華工遠赴歐洲戰場支援英、法等國作戰,後世尊稱為「平民教育運動之父」的晏陽初(1890-1990)即在當時開啟終生志業,從複雜的中國文字中編選常用的1,000字,教授華工識字。1920年代,晏陽初在中國鄉村地區推廣平民教育,進一步選擇常用1,300字,編成四冊《平民千字課》。無獨有偶,分析哲學大師維根斯坦(1889-1951)在1920年代曾任教奧地利鄉村小學,為了幫助學生認識與描述日常生活世界,他特地編選《國民學校字典》,收入常用德文3,000字。此外,美國心理學大師桑代克(1874-1949)為了普及教育,在1910至1920年代編訂英文常用字彙表,從1,000字到4,000字,開啟了後世相關研究。

以上列舉的只是幾個較富盛名的例子,藉以說明「常用字」是學習語文的首要目標。此一目標,即使移轉到外文學習,依然適用。例如臺灣學生學習英語文,對於「常用字」的概念便不陌生。尤其從2001年推動「九年一貫課程」以來,小學階段學習300字,國中階段學習1,200字,似乎已成為奉行不渝的標準,藉以落實外文學習的普及、平等原則。至於高中、高職,原來的常用字彙上限分別是7,000字、4,500字,但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時,2018年課審大會決議將普通型高中英語文字彙量下修為4,500字,綜合高中、高職則降為3,500字。

但我們不禁得追問,二十多年來,這樣的中小學英語文常用字彙量設定,合理嗎?在教育重大議題成百上千的此刻,為何要特別就此加以探討呢?

我們發現臺灣國中、國小英語文學習成就一直存在雙峰現象,而且還日益懸殊,顯然300字、1,200字的設定並未促成「普及、平等」原則的實現。對於都市地區,或家庭社經背景較佳的學生,其英語文學習早就超越官方「常用字彙」上限,至於偏鄉或家庭社經背景不佳的學生,甚至連26個字母都可能記不牢。於是,在國中、國小英語文課堂上,經常存在著兩批「客人」,恰好是位居雙峰的兩群學生,他們的英語文學習都無法受惠於官方堅持一體適用的「常用字彙」。

至於能力在中間段落的學生,「常用字彙」的設定往往導致畫地自限。結果一升上高中職,字彙量陡增,「背單字」成為痛苦的課業,學習困難倍增。

這就是2018年課審大會決議下修高中職字彙數的背景。不過,即便調降為4,500字,仍與國中的1,200字彙量有一段差距。許多關心英語文教育的人士不禁提問,為了解決國中、高中間字彙量的差距,略微調升國中字彙量,避免高中壓力太大,何以不曾考量?

若從國際比較而言,臺灣中、小學生的英語文能力並不佳,輸給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這些前英、美殖民地,或許情有可原,但落後於韓國、越南、印尼,只略贏過日本、中國,這樣的成績,著實令人擔憂。日本、中國近年來急起直追,國小常用字彙量以兩國最多,都在600至700字,南韓有500字,臺灣僅300字;國中字彙量以日本最多(2,200~2,500)、其次是中國(1,500~1,600)、南韓(1,300),臺灣僅1,200字。授課時數方面,國小以韓國200小時最多,其次是中國190小時、臺灣150小時、日本100小時;國中授課時數以日本350小時最多,其次是南韓340小時,中國315小時,臺灣僅250小時。因此,臺灣在國中、小部分,應有加強的必要。

另一派立場的觀點則質疑,在國中1,200字彙量的設定中,已經有許多學生跟不上,若再將字彙量調升,不是會造成更大的學習困難嗎?因此,調降高中字彙量,應是比較合宜的決定。

以上彼此的辯難,針鋒相對,該如何理解呢?

首先,臺灣師範大學曾在2016至2017年運用「英語能力診斷及認證系統」,測驗臺北市和新北市1,903名國小畢業生英語字彙和閱讀,發現75.04%受試者達到300字以上的字彙量,但也發現字彙量和閱讀理解能力(涉及文法、時態等)是正相關,如果要讓學生讀懂300個英文單字的文章,其實需要的字彙量必須有450字。

這或許是108課綱「英語文領域綱要」修訂時,一個重要的參照基礎。例如,國中字彙量雖然維持在1,200字,另外還安排「其他常用」800字,作為輔助。但不令人意外的是,新課綱實施將近三年,不少國中老師,或教科書出版商,仍嚴謹遵守1,200字為「上限」,不敢稍越雷池一步。

臺灣師大英文系教授張武昌指出,當年推動「九年一貫課程」,搭配教科書一綱多本的開放,為確保教科書編寫不使用艱澀的單字,因此課綱將常用字製表,但目的只是希望英語文教學宜聚焦在常用字彙範圍,卻不必拘泥於字彙量。常用字彙其實可再分為「應用字彙」及「認識字彙」,一種是生活中通用的,一種是學生閱讀文章時可辨識的。後者雖在所謂「常用字彙」之外,卻是在閱讀文章、探究議題時可能運用到的,無論就語文學習原理,或課綱精神來看,都是容許補充的。

依據以上的認知,目前正如火如荼推動的雙語教學,正可參照。部分中、小學老師,無論英文老師,或其他學科老師,質疑雙語教學的論點之一就是英語文字彙量不夠。如果引用區分「應用字彙」、「認識字彙」的觀點,借鏡相關的教學方法和學習策略,300、1,200、4,500就不會是緊箍咒。

其次,我們必須指出,爭執上限是多少字,似乎將語文學習的議題簡化為「背單字」,淪為討價還價的計較。更麻煩的是,又將「減輕學生壓力」、「追求學習平等」等信念牽扯進來,導致相關爭議淪為價值保衛戰,正義凜然的一方常批評對方無視弱勢者疾苦;這樣的貼標籤,無助於問題的解決。事實上,支持調降字彙量可降低城鄉或階級差距、落實學習權平等的說法,從來欠缺實證支持

最後,必須批判的是,常用字彙量的擬定,應該以理論或實證研究為依據。前言晏陽初、維根斯坦、桑代克等人,莫不如此,但臺灣108新課綱因循「九年一貫課程」慣例訂出相關標準,缺乏檢視學生所需,而根本問題在於舉不出理論根據、實證研究發現,同時還罔顧國際比較。這個問題,也正是讓常用字彙量上限的爭執淪為討價還價,或信念之爭的癥結。

語文教育是所有學習的重要基礎,我們自然要高度關注。但一個已經研究與實踐至少百年以上的「常用字彙」議題,落在21世紀的臺灣,卻仍無法言之有據,這真是令人驚訝。「常用字彙」的研訂,應該要考量的時空因素很多,怎可能只是數字的加加減減?況且,如何善用這些基本字彙引發良好的學習動機、練習閱讀策略,提升學習成就,甚至遷移、轉化到雙語學習,這過程還有好多專業工作得進行。如果只是拘泥在不要讓背單字的壓力太大,因此必須調降字彙量,真是捨本逐末。

我們爽快地將高中常用字彙量調降了,於是拉大高中與大學的差距,英語文學習的痛苦只是延後到大學時承受而已。這其中可能大幅減損英語文能力的代價,是矢志邁向雙語國家的此刻,必須再多加計較的。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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