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台大社會科學院已經受理林智堅的論文抄襲案。請問,如果將來判定他抄襲,要不要對導師陳明通進行懲處?如果林智堅與陳明通都該懲處,要不要進一步懲處國發所這個共犯結構?而國發所的在職專班徹底腐化,要不要懲處社會科學院督導無方?
一步步發展下去,變成是共業,且曠時費日,那將伊於胡底?目前全社會都盯著社科院,在社科院做出決定前,台大還要受到多少傷害?而做決定後,又要繼續受到多少、多久的傷害?
所以,即使抄襲案由社科院審理,但台灣大學豈能跟社會大眾一起當觀眾,等結果?台灣大學必須快刀斬亂麻,把大學應該處理,也能夠處理的,先處理。也就是處理國發所與社科院的疏失,展現對學術的執著與負責,杜天下悠悠之口。如此,給社科院創造公平審理的充分空間與堅強後盾。
長痛不如短痛。於今之計,須從台灣大學的層次著手:
1、停止國家發展所的在職碩博士專班三年招生;
2、停止社會科學院下所屬所有其他在職專班一年招生;
3、每一個在職專班在半年內提出檢討反省報告,國發所另由社科院檢討報告;
4、恢復招生後每年提出檢討報告,連續三年,以觀後效。
何以大學本部必須直接介入?因為在今天,問題的根源完全不是林智堅。在林智堅的生涯過程中,他看過的,與他經歷過的,沒有哪件大小事,不是靠喬的。他哪裡知道什麼是論文,什麼是抄襲,什麼是學術,什麼是倫理?針對他進行懲處,能起什麼作用?
難怪林智堅至今仍不知何謂碩士論文,不認自己哪裡有錯。在他想來,別人都這樣,導師也叫他這樣,為什麼突然盯他?這怎能不是抹黑?蔡總統也沒正經八百寫過論文,照樣有學位,理所當然她跟林智堅一樣,認定是抹黑。對他們而言,只要教育部認了,不就可以了嗎?怎麼可以翻案?還要看內容?
可見,責任在這些發學位的單位。在職專班正是主力所在。在職專班雖有其社會與教育功能,但學費高,學校抽成,系所分紅,尤其對收入有限的教授,更不無小補。何況在生活面,專班學生面面顧到,打點老師總是無微不至。簡言之,對所有人都好。從學術看,此風實在不可長,但早成尾大不掉的怪獸。
試想,台大一旦嚴懲了社科院與國發所,首先,社會的憤怒就不會聚焦在台大,台大等於自救;而其次,社科院要懲處陳明通與林智堅也就順理成章,甚至成為一個技術問題,不必瞻前顧後擔心民進黨報復。
比如,對陳明通教唆學生之間共用論文,屢次夥同少數幾位教授協助通過這些五花八門的論文,敗壞學風,就禁止他以後指導論文。實際上,這個懲處對三年之後已年屆70而退休的他,毫髮無傷,好官我自為之,無須反彈。至於在他名下接受論文指導的其他同學,大可透過國發所轉由其他老師指導。
至於林智堅,固然論文抄襲導致學位取消,但台大對社科院及國發所的懲處,不等於已說明,問題不在他個人而已,因此他不必當代罪羔羊,承擔所有人的共業,反而大家會同情他也是體制的犧牲者。
我提出這個由大學層次介入的解決方案,當然有現實的困難,亦即會得罪絕大部分社科院的教授們,尤其國發所。試問,哪個校級領導能有這魄力得罪一整個學院?別忘了,他們之中若有人想在將來選校長,還得跟社科院保持友好呢!
但是,台大校級領導換屆在即,給新人開闢一個乾淨空間,給自己留下一個青天令譽,對各大學所有在職專班,敲一聲響亮的警鐘,振奮士林,進而切斷政治人物操作的空間,我想不出來還有什麼其他發展,能比這種成就,更能令離職中的校領導們,對自己感到欣慰的。
四年前,社會用了最大的力氣,幫台大頂住政治力介入校長遴選,四年後,台大用自救的決心報答社會,以德報德,而且天經地義。
*作者為台灣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