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範疇很廣泛,其中「知識」固然是主要的區塊,但隨著個人生活體驗的成長,我們會越來越發現,如何運用知識進行「抉擇」的能力,較之於「知識」的具備,實有過之而無不及。有「知識」而不知如何「抉擇」,有「抉擇」而失之偏頗,都會是一場悲劇、都是「教育」的挫敗。
我們的社會太注重「知識教育」,未能認知「抉擇教育」的重要性。滿街都是知識的高材生,但能獨當一面,運用知識權衡得失後做出適切抉擇的恐怕不多。如何教育「抉擇」,恐怕是我們的教育當局必須面對的一門功課。
所謂「抉擇」,以建築師來說其實就是一種「設計」的過程。什麼是「設計」?就是在各種「需求」與「條件」下,權衡得失,找到一種最佳的「平衡狀態」。「需求」有各種層次、相互間也有優先次序;而「條件」更涉及現實環境影響、初期可支付成本,以及後期可承受代價。設計過程就是要探討在不同的「需求」與「條件」配對方案下,可能發生的「利弊得失」;經過評估檢討後,從諸多方案中決定能兼顧各方利益、最具效益的方案。設計是否有「創意」,就在於能否以超越平凡的方式,找到更接近「理想」的方案。
理性的設計(抉擇)的結果,絕對不是獨尊某一個面向;除非有特殊的目的,不惜代價非要某個需求被呈現不可。這不是什麼大道理,各行各業都相通。如果升斗小民不懂,是他個人權益的損傷,但如果管理眾人之事的為政者不懂,那就不能等閒視之了!
最近,為了全力衝刺光電,經濟部計畫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新增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達50平方公尺以上者,除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外,必須設置覆蓋屋頂總面積30%以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且自明年(2023年)開始實施。
這個政策的意思是,以後只要超過17坪大的房子(不到4個停車格),有3分之1的屋頂要被強制裝設太陽能板。這個政策當然是為2025年太陽能裝置容量20GW達標而下的「解方」,是繼農地種電、魚塭養電後的另一招。我們都知道,太陽能發電,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很多人形容太陽能板像瘟疫,所到之處草木不生,一片光禿。這回,場景要搬到你我頭上;大家不難想像,未來街坊會是什麼景象。
沒有人反對太陽能的利用,也沒有人不能體認減碳的必要。但,這樣的政策是否經過對環境衝擊的仔細評估?是否了解可能付出的代價?總之,這個政策的「抉擇」過程是否完備,是我們感到好奇的。
建築的目的有很多面向。不論在功能或精神上,有非常多層次的意義可解析;建築對於每個人,是分分秒秒、日日夜夜,看得到、感覺得到的物件。也因為如此,古今中外,建築的誕生過程,每一棟建築,都經過一定程度的「都市設計審議」程序才被允許興建。舉凡造形、高度、顏色、材料,都被建管單位一一檢視;至於屋頂的處理,很多地方甚至還規定要有多少比例的屋頂做斜屋面、角度該是多少。美好的都市,是經過這樣細膩過程才被建構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