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國藝會一天到晚擔心募不到錢 帳上60億本金卻不能動用

2018-06-11 18:23

? 人氣

「國藝會一天到晚擔心募不到錢,但是國藝會帳上明明有60億元的本金,卻不能動撥,這不是很好笑嗎?」陳冲說。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幾百萬的基金會 竟與幾十億元的基金會管理標準一樣」

陳冲認為,台灣基金總財產不過幾百萬元的基金會,與幾十億元的基金會的管理標準竟然一模一樣,財團法人「分級管理」制度,目前亟待建立。

陳冲表示,目前行政院版《財團法人法》與財政部訂定的教育公益慈善團體免稅辦法,雖然準備依據財團法人資產總額,訂定差異化監理機制,然而,財務資訊的揭露,不應該等到財團法人資產達一定規模後,才予以要求,有些基金資產規模較小,但透過公開勸募募集大量資金從事公益的團體,同樣應該被要求。他主張,財團法人在設立登記時,即應於捐助章程中,明訂未來是否要公開勸募或僅向特定人勸募,「如果向不特定社會大眾勸募,又同時享有免稅待遇,就應該負起資訊揭露的義務。」

除此之外,政治人物成立之基金會,其捐助人的資訊揭露,和捐助人個人隱私的保護之間,該如何權衡,也該在這次《財團法人法》修法中被討論。

「政治人物基金會 必須適當揭露」

陳冲表示,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民主與共和黨候選人希拉蕊與川普,都有透過基金會對外募款,剛開始並沒有對外透露捐助人個資,但到選戰後期,二人在外界要求按照美國IRS訂定表格進行捐助人資料申報,美國媒體才發現二人基金會所收受之外國捐助款項,部分有涉及到利益衝突問題。

陳冲表示,基於對公益慈善基金會捐助人隱私之尊重,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原則上贊成捐款人的個資保護,不過,捐助人個資不揭露的原則,但特殊狀況應該予以排除,例如,捐助人為政府與周邊單位。

除此之外,陳冲也建議,《財團法人法》修法,應該要有相關配套,尤其是攸關非營利組織治理守則,以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法》,目前公益慈善團體所採用的會計原則,都是商業會計法,有些東西對公益團體來說,根本做不通。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上祚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