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和我,都是最有資格駡大陸的台灣人。我們在大陸投資,都曾碰到「地痞流氓」。他駡得淋漓盡緻,我認為應該。可以想見,一個企業家,心中得有多少怨恨,才能駡得如此開懷,並且還捐了錢,想打「共匪」。
曹興誠,是我舊友,有想法,講義氣,是我佩服的企業家。但是,就我所知,他不是台獨。他曾主張,大陸想統一,開出條件,讓台灣人民公投。
我的受害故事,不輸曹興誠,台灣知識份子都不陌生,可以視之為「中國之耻」。
1992年,我擔任工商建研會理事長,海基、海協兩會香港會談之後,國台辦尋求兩岸經貿的破冰,邀請我率團到北京訪問。
李登輝當年並不反中,否則我北京不會成行。我行前拜訪過行政院長、央行總裁、財經部會首長;到大陸除李鵬總理接見,也拜會了吳學謙副總理,人民銀行行長、國家計委和財經首長,並與大陸經濟學者吳敬璉等舉行座談。
此行,我提出請大陸制定勞動法令,讓投資台商有所依循;制定台商投資保䕶法,確保台商投資安全,因為台商擔心,其大陸資產被「共產」,國有化了;允許台資銀行在大陸成立分行,以服務台商等建議。李鵬總理當場親筆一一記下。可以看得出,改革開放初期,百廢待舉的中國,領導人對經濟發展的殷殷期切。
除此,李鵬總理要我帶回幾句話,他很委婉但很堅定的說:「兩岸的統一,没有時間表,但是,台灣絕對不能獨立,否則大陸領導人,將難以面對歷史的批判」。
其言下之意,只要台灣不獨立,就不會有面對戰爭的風險。但是,如果台灣獨立,不論大陸領導人是誰,都不得不動武。這是大陸領導人在兩岸交流之後,第一次明確傳達了大陸對台的基本態度。
我在接見之後,清楚的轉達給兩岸媒體,連續兩日,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以及台灣媒體,都上頭條。
可是,我沒想到,李鵬在結束會談時,竟公開邀請我在北京做一「台商的示範投資」。我很意外,回答:「北京沒熟人,我不敢。」當時大陸法不完備,很多事,都是地方領導說了算,投資存在風險。
李鵬看出我的疑慮,轉身向陪同接見的北京市委書記説:「你幫吳理事長找個案子,有問題,我負責!」他同時回應,我所提議的「台商投資保護法」等法案,大陸會儘快制定。至此,我明白,他的邀請是認真的。
會後,建研會理監事認為,既是總理公開的邀請,卻之可謂不恭,要我力所能及,盡力促成。當年,建研會是台灣最大的工商團體,不能不給總理面子。
我因此與北京地儀廠合資,接收其600員工,解決其發薪之困難,地礦部並批准由我公司開發其12萬平方米土地。當時,北京東三環,入夜後,仍是漆黑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