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昨日以「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為考量,正式拒絕Lamigo桃猿隊登錄15歲曾一度有性犯罪紀錄、有過認罪協商的洋投捍力克。猿隊原定於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不過稍早改為以聲明稿形式表達對此事件的遺憾,猿隊也強調已經為捍力克辦妥工作證明等相關文件後,才聯絡對方來台,球隊也並無雙重標準的情形。
聲明稿全文:
本球團對於中華職棒聯盟以Luke Heimlich(中文名:捍力克)曾有「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考量,而拒絕本球團對其之申請感到非常遺憾。
捍力克在過去於15歲時就爭議事件確實進行認罪協商並取得緩刑宣告,惟於2017年11月8日完成所有程序,其刑應已失其效力,並無任何犯罪紀錄。本球團備妥捍力克個人護照資料、大學出賽紀錄及資料向中華職棒大聯盟申請來台工作證所需之推薦函,聯盟亦進行核發,在辦妥在台相關工作證件後,本球團始聯絡捍力克來台。基於管理球員責任,本應基於管理監督者角色確保球員之行為無異,因此本球團備妥捍力克故鄉華盛頓州所開立之無罪紀錄文件、勞動部所核發在台工作證、美國職棒皇家隊推薦函以及捍力克大學母校奧勒岡州立大學推薦函、捍力克個人護照及合約等向聯盟進行測試洋將之申請登錄。
中華職棒大聯盟以「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為由拒絕本球團之申請,理由不外以捍力克在「15歲時之不確定爭議已遭非議」造成職棒形象受損等語。惟該決定揚棄已取得之無罪證明及置球員努力成果於不顧,確有不公。而認罪協商僅為刑事程序階段之終結,並非認定罪行之有無,且導因於美國認罪協商制度之濫觴所造成,以此作為影響聯盟形象之主張,未能釐清事實全貌而認定捍力克違反聯盟規章第94條,殊實可惜。捍力克從15歲至今,在承擔各方質疑下,其棒球生涯不畏評論成長茁壯,並於NCAA取得極為優異之成績,其心理素質以及勇敢無畏的精神值得肯定,對該部分中華職棒大聯盟僅以「違反健康形象」作結,而未能多方思考,深表遺憾。
台美司法雖有差異,但緩刑及青少年事件等制度之警惕精神以及法律所給予悔改之精神並無差異。七年來,捍力克的心智更加成熟,已經完成所有緩刑程序,而不存在任何犯罪紀錄,倘僅以認罪協商為理由拒絕,而未能思考美國及本國法律對於緩刑之定義及警惕之精神,尚有不足之處。既然法律已賦予捍力克全新之機會,由中華職棒大聯盟協助其進一步在球界發展,豈有「違反健康形象」之考量?希望各方能理解球團堅持捍衛球團權利及球員權益之立場。